最新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 读阿Q正传有感(模板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一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二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三“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他的一生都在奔跑。 他与别人相比的傻,正是当时美国社会所缺少的东西。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四如果我们读书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他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籍,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应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想要告诉我们的。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五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来的,看完早该还回去。可从看完到现在又快有一个月了吧,还没还(真不是个好习惯,可能有其他同学也想看这本书呢,下次别这样了啊)。主要是想在还回去前写写读后感啥的。。。今天又看到它,终于要乱扯几句然后还回去了。 现在再打开目录,竟然还记得大部分故事说的什么,比如《狂人日记》、《故乡》、《孔乙己》、《祝福》、《药》...... 没记错的话,《孔乙己》、《祝福》、《故乡》这几篇是被节选到语文课本里过的,初中还是高中就不确定了。课文中,《孔乙己》唯一让我记得的就是“排出九文大钱”,因为那时候老让分析这个“排”字用的如何如何好,体现了孔乙己什么样的心理,而我确实是不知道的,甚至不知道“排出九文大钱”具体是怎样的动作。《祝福》隐约记得里面有个叫祥林嫂的女人,可怜,具体怎么可怜却也不知道了。《故乡》里那个插画我倒记得清晰了,那个带着银项圈的小男孩,在月光下,一个西瓜地里,举着叉子准备叉那狡猾的猹。 故事情节,思想感情,都没读出来,可能那时候精力还是更多分散到那几道课后习题去了。 现在再读起,不一样了,都是活生生的人,有因有果的故事。 孔乙己。 他应该是欠着掌柜的十九个酒钱去世了。 他是代表着可怜的读书人吗?酒钱也付不起,被捉弄取笑,被打残。最后剩下的骄傲也就是那些让人发笑的之乎者也,“茴”的四种写法。我觉得他应该是善良的,愿意把茴香豆分给那些淘气小孩吃,在还能出现的时候,也会按时把欠的酒钱还上。想想又觉得他不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在我心里不能如此落魄,他们总是有一百种方法生活,保持清高,但不至于让自己落魄到这步田地。 祥林嫂。 “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的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地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你真傻,真的,你单知道地狱里可能会把人分成两半,会让人受苦;你不知道人间也会。” 倾尽所有去迎合他们定的条条框框,他们也不会接受你。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六《阿q正传》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许多的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周围人群中,一些风气又如何不阿q?于是也就有了开头的例子。遗传病也好,亚文化也罢,至少我们目前不能否认他的存在。我们远离了那个时代,但阿q似乎离我们并不远。我想,应该到了下点猛药的时候了吧!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七《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八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以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阿q来强而有力地揭露当时中国人的隐秘性格和批判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的事。 作品以奉命前后的农村小镇为背景,阿q无家无业无身份,以卖劳力生存。 阿q第一个特点是自尊心强,所有的村民都不在他眼里,连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都在精神上鄙视他,他甚至也瞧不起城市人,瞧不起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煎大头鱼的时候加葱丝。我觉得他这些瞧不起都是可笑的。 阿q第二个特点是欺软怕强,阿q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和瘦小的小d动手动脚,却骂假洋鬼子时被假洋鬼子发现后赶紧缩起脖子不敢反抗,连吃了好几棒。 然而我觉得突出阿q形象的是最后一章,阿q的“精神胜利法“。人家叫他画圆,他却画出了瓜子样却想:孙子才画得出很圆的‘圆呢。便又放心了。这是多么的愚昧啊! 《阿q正传》这部小说特别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的丑陋和人性,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感受。 读阿q正传有感高中篇九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经典之作,下面小编整理了读《阿q正传》有感400字,欢迎阅读!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我发现他笔下所描写的阿q是旧社会的腐坏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在这篇小说中,我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精神胜利法”,这是一个要不得的方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其高明之处在于遇到困难就逃避,不想去真正地解决问题,不找问题根源所在,只能转身就跑。 如果我们读书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他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籍,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应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想告诉我们的。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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