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大全11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一《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主要内容是: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而走,遇上想摆脱被贩卖的命运而出逃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经过了种种历险与奇遇,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悟出一些道理,并健康地成长起来。 看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获得了真正心灵上的自由。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激烈的思维斗争,他起初还对规定必须把吉姆送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百思不得其解,在社会的准则与自己良心的冲突中,激发了哈克这个阳光少年蕴含在心中的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他不断认识着、坚定着自己,善良的天性和良知战胜了社会的偏见和冷血无情的法律,我由此看到阳光少年多姿多彩的内心世界。 我反复地阅读第15节大雾弥漫这段文字,因为哈克那种难能可贵的行为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灵!哈克宁死也要帮黑人奴隶吉姆争取自由,他勇敢地抛开了世俗偏见,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他迸发出惊人的勇气,勇敢地站出来伸张正义!在他的`心灵上,善良和正义永远都是占着至高无上的位置,他做的每一件事之前都会经过深思熟虑,思考是否合乎于正义和善良。他时刻把正义和善良放在第一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铭记在心! 哈克这种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是他与众不同的一面,我们现代的孩子们都缺乏这种观念。看到小朋友被玩弄、嘲笑,同学们却不敢去伸张正义;一些不良少年恃强凌弱,我们却不敢帮助这些弱势群体,有的居然跟他同流合污。身边这些例子无不体现出现代孩子们缺乏这种观念。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二《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竞选州长》的课文,他的语言特点幽默、诙谐和滑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这次读到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全译本,不是儿童读物的节选本,更能全面的领略全书的风采。 这本书描写的背景是1850年前后的美国,哈克是十三四岁的儿童,他被寡妇收养去学校学习,他的爸爸是个酒鬼,只知道喝醉后打哈克,还不允许他去上学,哈克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就制造了自己被杀害的假象,偷了小划子逃去了杰克逊岛。在岛上遇到了黑人吉姆,他不想被人卖做黑奴,同样也是逃出来的。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想逃出蓄奴区,他们乘木筏漂流,在河上和陆地之间生活,遇到了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骗了很多钱,骗子甚至卖掉了黑人吉姆,哈克揭穿了骗子,并去营救吉姆,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的汤姆,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其实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但是哈克已经决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有正义感的少年,也曾有告发黑人吉姆的想法,但是后来决定帮助他获得自由。 马克吐温的描写十分细致,故事中人物的对话,甚至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写都是很细致的,让人感觉十分真实。这本书适合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书的字体比较小,内容很长,利用闲暇时间来读,我也读了一周多才看完,太小的孩子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兴趣将这本书读完。越越现在二年级,没有让越越读这本书,名着是值得细细来读的,等越越适合的年龄再读不迟。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三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四我最近刚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开始哈克贝利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便知道自己的爸爸回来了。哈克贝利的爸爸是个酒鬼,总是动不动就说要宰了他,他非常无奈,只好鼓足勇气,逃到了杰逊克岛,独自过着以打猎和钓鱼为生的生活。书上主要写哈克贝利去营救他的好朋友吉姆,每当看到这里,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哈克贝利那么勇敢我却那么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下楼散步,我一个人在家非常害怕,躲在被子里不敢出来,不一会儿,便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吓的“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以为真的有鬼进来了,爸爸妈妈觉得非常奇怪,跑过来一看,都哈哈大笑。 虽然我没哈克贝利勇敢,却和他一样聪明,有一次妈妈不小心把钥匙掉到了水沟里,非常着急,我看到了,连忙找来一块大吸铁石,用透明胶固定在棍子上,放入水中,不一会儿,钥匙就被吸上来了。真希望再出版一本这样的书。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五《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故事情节紧接《汤姆索亚历险记》其后,该故事开始于汤姆索亚与费恩发现宝藏,小镇的人开始疯狂挖掘宝藏与哈克贝利芬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开始学习礼仪和文化知识之后。当费恩的酒鬼父亲听说费恩有宝藏,二话不说便将费恩从道格拉斯寡妇那里抢回来,并把他关在自己在河边的木屋子里,变相软禁起来。由于受不了道格拉斯家刻板的生活与父亲这边的打骂,哈克贝利芬在一天夜里趁机从家中逃脱,并在河心的小岛上遇见了逃跑的黑奴吉姆,两人为了逃避追捕,乘坐一条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于是费恩的传奇冒险经历也就此展开。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具体创作前后经历了八年。马克吐温于1876年开始写作本书,写到第十六章时搁笔,三年后续写,全书于1884年夏完成,1885年出版。小说以第十六章的故事为界,小说前后的故事情节稍有偏离。第十六章以前,哈克贝利芬和吉姆打算找到俄亥俄河流入密西西比的入河口,然后沿俄亥俄河而上,直到废奴各州。但是在第十六章时,作者安排两人错过了俄亥俄河,密西西比河上的逃亡被迫延长,显然作者是处以对密西西比河的热爱,而一如《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作者对过去童年有趣生活的回忆一样,《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是作者对密西西比河水手经历与对沿途风景的热爱,正是这份热爱,作者才故意不不让费恩走上正确的道路,而是欣赏密西西比河沿路的自然风光与风土人情。作者熟悉所有的这些细节,就像艾略特说的那样,意象来自于童年开始的整个感性生活,在一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之中,某种意象屡屡出现,充满感情。 相较于汤姆索亚,费恩的反抗精神表现得更加明显,由于费恩从小独自一人生活,母亲去世,父亲不管他,这使他养成了喜欢无拘无束的天性,造就了他不会逆来顺受的性格,所以他会因为待在寡妇家里不痛快而选择逃离了生活条件优越的寡妇家,他会因为在父亲那里得不到应有的温暖而选择离开自己的父亲,又由于对现实生活的反叛,他结识了逃亡的黑人奴隶,并与他相伴,成为最好的朋友,并在密西西比河上进行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费恩的举动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一个孩子的心性,但他也心思缜密,比如在跑向孤岛决定当海盗时,他戴上了食物与猎枪,这是为了迎接他的好朋友汤姆索亚,让远道而来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不用挨饿,在关键时刻总能想出奇招脱险,比如在密西西比河与追捕黑人奴隶的猎手斗智斗勇,情节的精彩程度可以让读者拍案叫绝了。 这两部历险记,虽说写的是小孩历险的故事,但更是写给大人的成人童话。小孩子爱冒险的天性正是大人所失去的。而哈克与汤姆,有着每一个大人身为小孩时的影子,阅读这两本书籍能体会到自己失去的童年的勇气,也能体会到作者对自己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六“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你见过如此滑稽的开场白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第一段,一下子让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幽默大师”。作者马克·吐温的语言真是风趣幽默! 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忍受不了父亲的残暴,逃出家门,途中遇到逃跑的黑奴吉姆,便想方设法帮助他获得自由,最终哈克和汤姆·索亚一起救出了被抓住的吉姆,还为他争取到了自由。 首先,这部小说大胆地揭露了社会上一些坏现象,就比如作者对黑奴制度提出了反对,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两个狡猾的骗子。这两个自称公爵和皇帝的骗子,他们为了赚钱,不努力工作,而是换着花样骗人,一会儿演戏,一会儿演讲,竟然还套出一个小伙子的话,去抢别人的遗产!他们真是让我恨之入骨,都想跳进书中揍他们一顿!当然啦,他们最终还是罪有应得了。这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中的两个骗子,他们骗了皇帝,也得到不少好处,可是那两个骗子被孩子很轻易地揭穿了,他们和这本书中的两个骗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本书中的两个大骗子骗了三个守孝姑娘的巨额钱财后,非但没有人看出来,就连哈克把两个骗子的底细向老大揭穿了以后,她思考很久才相信。可见当时的社会上的人很麻木,再加上骗子们“老谋深算”,使得他们很轻易地让人们上当受骗,这真是让人失望的社会现象。 其次,我认为这本书中的哈克真的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时,黑奴制度盛行,如果帮助一位黑奴逃跑,就是犯下滔天大罪,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可是哈克却没有为自己着想,尽他最大的努力,想把黑奴吉姆带到没有黑奴制度的“自由州”,可见他是个善良、热心助人的人。虽然当时他也犹豫过,可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帮助了吉姆。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的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哈克当时一定经过了很痛苦的一番思想斗争,并且做出了一个很多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决定。 书中哈克和吉姆的友谊让我感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会有友谊?这在当时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是吉姆和哈克消弭了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成为了好兄弟,吉姆还亲切地把哈克称为“老弟”,处处为他着想,哈克也尽力保护着吉姆。而且当哈克戏弄了吉姆后,还主动向吉姆道歉,虽然这些点点滴滴看似在那个时代是“不可理喻”的,可正是一点,体现出他们两人真心付出,平等相待,同时也说明哈克在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朋友不分地位高低,只有能和你真心相待、共同担当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不由让我想起了lyf,虽然我们俩性格完全不同,我还经常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不足,让他很气愤。平时我们之间有斗嘴,有争吵,有不快,可是我们俩一直都是“好哥们儿”,欢笑不间断——出去玩时,我们都约着对方;有好吃的时候,都想着与对方分享;过圣诞节时,互送节日礼物;打电话时,一聊就停不下来;有麻烦时,就请对方出主意……这一定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友谊! 感谢说实话的大作家马克·吐温,他风趣幽默的语言让我捧腹大笑,尽管他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冷酷、黑暗,但是我们从哈克、吉姆身上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真诚背后的丝丝暖意!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七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通过白人孩子哈克帮助黑奴吉姆摆脱被奴役、被出卖的命运的故事,塑造了哈克这样一个与明社会呆板的社会规格格不入,保持了正直、善良、纯朴的天性,头脑清醒、聪明,天真可爱、追求自由的艺术形象,表现了哈克蔑视明世界的法律和世俗观念、厌恶种族歧视、同情黑奴命运的叛逆性格。 揭示了美国社会种族歧视道德观念和蓄奴制度在哈克幼小心灵里的积淀与他天性的正直、善良性格发生的激烈冲突,哈克的叛逆性格正是在这种激烈的思想冲突中形成并走向成熟的小说在美国学史乃至世界学史上具有杰出的成就。 哈克是一个被所谓的"明社会"称作"叛逆"的家伙,然而他的天性却是友而诚实的他的双重性格是他骨子里的传统思想与天真无邪的天性进行斗争的结果。哈克同时也是一个逃避现实主义者。 马克吐温被称为美国学史上最知名人士之一,被推崇为“美国坛巨子”,擅长写具有讽刺意义的小说。其交友甚是广泛,迪士尼、魏伟德、尼古拉·特斯拉、海伦·凯勒、亨利·罗杰诸君,皆为其友。他被誉为学史上的林肯。海伦·凯勒曾言:“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威廉·福克纳称他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出版以后,令他成为更著名的伟大美国作家。《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集,严肃的气氛比后者更为浓厚。这书成为了美国大部分学校的必修书,因为哈克放弃服从规矩,而很多这样年龄的人正是这样想(哈克的故事背景为还有奴隶制的1850年代)。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又名《哈克贝利·芬历险记》、《顽童流浪记》)是马克·吐温一部重要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 他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美国名著,无论从社会内容、思想意义,还是从艺术风格、语言技巧方面考虑,都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永远散发出“非常清新”的“青春气息”。他被称作美国学界的林肯。 一位伟大的作家,一位优秀的演说家。 代表美国学的世界一流作家。 他是怀有赤子之心的勇士,亦是仗义执剑的骑士。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继《汤姆·索亚历险记》之后写的又一篇少年历险记。主人公哈克跟随汤姆索亚经历了一次有趣的冒险后,分得了六千元金币,并被寡妇达格斯收养当干儿子。但他的酒鬼父亲企图抢走哈克的钱财,他本人又不愿忍受“主日”学校教导的“模范儿童”的生活,因此哈克伪造成他被杀死的假象,并用一个小筏子从家乡逃走,又一次开启了冒险之旅。 这时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道格拉斯寡妇的妹妹的奴隶,他因为无法忍受沉重的工作而逃到杰克逊岛。他们两个人就躲在岛上。后来有人来搜索,他们就乘着竹筏逃到对岸的自由区。航行到半途之时,他们的竹筏和蒸汽轮船撞上了。哈克和吉姆掉到河里。哈克后来被一位富有的商人救起,但是随后卷入纷争和枪击事件,在这一片混乱中他和吉姆再次见面。不过他们很不幸地被“年轻的公爵”和“国王”两个骗子所骗。他们教哈克和吉姆到各城市去传教骗钱,或是耍宝、愚弄乡民以骗取他们的金钱,或是遇到有人死亡便到他家中诈骗钱财,这两位骗子对哈克和吉姆无所不用其极。幸好他们终于与汤姆索亚巧遇了,在好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智斗骗子,救出了吉姆。 最后吉姆的主人在遗嘱中已经恢复了吉姆的自由,而哈克的父亲也已经去世,他们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但哈克实在不能忍受文明人士的教养生活,于是与汤姆索亚又一次踏上了历险之旅。 少年时代有一次冒险真好,不管是否失败,都是珍贵的回忆。 那是我五年级的时候,由于我是独生女,家长比较疼爱,每天除了上下学,就被关在房间里学习,看着其他小伙伴在弄堂里嬉戏玩笑,很羡慕。有一次,学校为了迎接领导来视察,突然提前一节课放学,我很高兴地就往校门外冲。刚想回家,突然转念一想,这多出来的一小时不能浪费啊,我可以在外玩一个小时呢,多好啊。于是我慢慢地走着,路过天天经过的小弄堂时,突发奇想,据说这里以前是坟场,里面还有停尸房的遗迹,何不趁现在去看看?想着想着,我不由地拐进了那条小弄堂。 以前上海的小弄堂里住满了居民,城市规划也不是很好,都是私房,人们自行划地建造房屋,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的,之间就形成了一条条小路供人行走。那些小路弯弯曲曲的,堆满了杂物,时不时会跳出一只野猫、野狗来找食。我就慢慢地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地形,一会儿眼前出现个垃圾桶,泛着臭味;一会儿面前停放了一辆自行车,已经没有了轮胎,脏兮兮的;一会儿出现了两三只家养的鸡,在路上扑腾着……看着看着,我觉得很有趣,不觉得又往里走了。 不知走了多久,突然看见面前出现一个破屋子,不知道有没有人居住,门窗倒是在的,就是很破破烂烂,外面堆满了各种杂物,风一吹,有点电影里鬼屋的感觉。我想是不是传说中的停尸房到了,不由得汗毛根根竖起,现在就我一个人,进去还是逃跑呢?我就在房子外面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足勇气想进屋看看。于是我又向前迈了一步。 这时突然有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了起来:“你干嘛?”,吓了我一大跳,转头一看,一个老太太,头发是花白的、背是驼的,还拎着个篮子,篮子里都是些烂青菜叶子什么的,她看我的眼神很犀利,看得我心里发毛。我赶忙连声说:“没事没事,我走错了。”转头就跑。跑了一段路,发现老太太没追上来,我慢慢地放缓了脚步,好好喘上几口气,吓死我了。可等气喘匀了后再看看四周,完了,这不是我刚进来的路,我跑到岔路上去了。 我不想再跑回头路,怕见到那个鬼一样的老太太,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想总归能走出去的就这样走啊走啊,走了很久我还在弄堂里转悠,那些小路实在太复杂了,我已经完全迷路了。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太阳的余晖也已经很暗沉了,我知道已经超过了回家的时间,爸爸妈妈还不知道怎么着急呢。但我又走不出去,急得直哭。 这时候有个阿姨走过来,估计是刚下班准备回家的,她看我的样子很狼狈,就问我:“你是谁家的呀?是不是不认识家啦?”我连忙点点头,“哦,那我带你出去吧。”于是阿姨很好心地拉着我,带着我走。一路上,他一直在问我一些问题,比如是什么学校的呀?家里有谁呀?怎么跑这里来了?……我想这是个坏人吗?不会把我拐了吧,也不敢告诉她实情,支支吾吾的。一路上提心吊胆,终于看见了熟悉的大路,我一下子心定了下来,道了谢后急急忙忙奔回了家。 果然爸爸妈妈已经很着急了,他们连学校也去过了,我爸正在外面找我呢,我奶奶已经呼天抢地地抹眼泪了。我回到家,我妈一把搂过我,先看看有没有事,然后询问是怎么回事。当她知道我是想去冒险后,看得出她是很想斥责我,不过看我已经受到惊吓的样子,硬生生地又忍了下去,然后不了了之了。 那次之后,我再也不敢一个人去弄堂里转悠了,那次的冒险以失败宣告结束,我妈到现在还会提起,不过她说的时候都是当笑话说的,说我一脸的狼狈,脸上全是眼泪,一脸的嘲笑。我现在想起,也觉得挺丢人的,但挺有趣的,那时候的狼狈,现在尽然成了珍贵的回忆。 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年少,你们也可以来一场冒险,不管是否成功,也不管是否有意义,这就是青春,这就是将来最宝贵的回忆。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九《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竞选州长》的课文,他的语言特点幽默、诙谐和滑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这次读到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全译本,不是儿童读物的节选本,更能全面的领略全书的风采。 这本书描写的背景是1850年前后的美国,哈克是十三四岁的儿童,他被寡妇收养去学校学习,他的爸爸是个酒鬼,只知道喝醉后打哈克,还不允许他去上学,哈克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就制造了自己被杀害的假象,偷了小划子逃去了杰克逊岛。在岛上遇到了黑人吉姆,他不想被人卖做黑奴,同样也是逃出来的。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想逃出蓄奴区,他们乘木筏漂流,在河上和陆地之间生活,遇到了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骗了很多钱,骗子甚至卖掉了黑人吉姆,哈克揭穿了骗子,并去营救吉姆,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的汤姆,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其实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但是哈克已经决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有正义感的少年,也曾有告发黑人吉姆的想法,但是后来决定帮助他获得自由。 马克吐温的描写十分细致,故事中人物的对话,甚至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写都是很细致的,让人感觉十分真实。这本书适合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书的字体比较小,内容很长,利用闲暇时间来读,我也读了一周多才看完,太小的孩子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兴趣将这本书读完。越越现在二年级,没有让越越读这本书,名着是值得细细来读的,等越越适合的年龄再读不迟。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十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好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感慨万分。 这里面主要内容讲述了一个叫哈克贝利。芬的十二岁男孩。住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过着不平凡的生活。他有一个脾气不好的父亲,他的母亲从小就离开了他,所以他决定要逃走。就开始了他的历险记。在历险途中,每当遇到坏人时,他都会用自己聪明的头脑想出一些鬼主意,逃离危险。到了最后,他获得了成功。 这本书让我懂得两个道理,第一个是:这本书中的那脾气不好的父亲,也给各位父母一个教育。不要对孩子过于暴燥,要批评时就要批评,但绝不是骂。当孩子值得表扬时,就得表扬,才能使孩子下次做得更好。第二个是: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理当用自己聪明的大脑想出一些好主意。 这让我想到在暑假时的一件事。当时,我们去顺德玩。对当地还不熟悉,我们就住在宾馆里。那时,我很闷,待不住,就到楼下的游戏场所玩了一会儿,然后,再跟楼下认识的小孩玩了一下。天色不早了,我们顿时找不到宾馆了。大家都很着急,突然,我镇定下来,绞尽脑子地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啊!对呀!这附近,不是有一个保安亭吗?我们可以找保安叔叔帮忙呀!大家狂喜万分,马上跑向保安亭,经过保安叔叔的指点,我们找到了宾馆。事后,大家夸我“小精灵”,我高兴极了! 这本好书中的道理让我一生受用。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读后感受篇十一《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