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大全9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一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以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_________(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以下取暖设备:_________(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应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有违约行为的,依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二热力供应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热力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解决冬天供暖问题,经向甲方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暖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暖温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取暖需要,须依甲方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第三条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如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以上取暖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由乙方负责维护。安装工作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完成。乙方应当依规定给付安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四条乙方需增加使用热力数量、变更使用因势利导的,应依规定向甲方提出,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双方依下列方式计算热力供应量,并依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七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单位各留存一份。 热力供应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热力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略)。 供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范本。 热力动力在火力发电中的发展。 商务接待政务内供酒广告语。 慢性脑供血不足合并焦虑障碍治疗方法。 加强量少的药品供药管理的体会。 如何加强量少的药品供药管理的体会。 热力发电厂汽轮机设备安装与检修。 航空企业供方质量管理请求的认识论文。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三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政府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四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月日起至次年月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五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月日起至次年月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文档为doc格式。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台江县知行希望小学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二、工程地点:___知行希望小学。 三、工程内容:___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四、承包形式:___总承包,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 开工日期:___20____年8月25日 竣工日期:___20____年8月27日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付款。 经核算,建设工程总价为:___陆仟圆整(6000元),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姜小五。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七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月日起至次年月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鷂(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八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热人 用热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九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协议书。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吨/小时;生活热水为吉焦/小时;用热量为吉焦/小时。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月日起至次年月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热费以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