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雨的记忆散文(实用12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一当街道的水果摊上五彩缤纷,果香飘逸的时候,就意味着又一个妖娆艳丽的秋天来到了。 看着时髦的水果们争先恐后地挤上了水果摊,招摇它们的美丽和芳香时,我却很神往的回到我的秋天里去了。 我的秋天在关山林海之中。 秋天的关山林海,景色如画只是个蹩脚的比拟,因为色彩斑斓却无堆积重复之嫌,气势雄浑又无咄咄逼人之态,给人一种兴奋而愉悦的印象,套用两个现成的词语就是爽心悦目和心旷神怡,再加上三五声悠扬的鸟鸣和淙淙如天籁的溪流,使这幅美丽的画有了动感,有了立体感,不由人要产生和她亲密接触的欲望。 秋天对我们最大的诱惑不仅仅是奇丽的景色,更难抵御的是种类繁多的野果子的美味。 一进入农历八月,林子里的野果子就进入了成熟的年龄:红如珍珠的面梨子,山丁子甜中带酸,甜不腻酸不涩,很是可口。爽脆的毛榛子更是一吃就上瘾。毛榛子穿一件长满细刺的外套,不采取一定的办法是很难吃到香脆的果仁的。我们把摘下的毛榛子倒在地上,用脚使劲蹂,待它的外套被蹂裂了,再用手剥掉外皮,取出里面的坚果,放到嘴里用劲咬破果壳,就可以吃到馋人的毛榛子的果仁了。后来,我们发明了用火烧的办法,不仅除壳快,而且烧熟的果仁味道更馋人;再后来又发现将摘下的毛榛子堆积一段时间后,那毛外套就自行裂开了,用小木棍敲打几下,榛子就脱离了毛壳,比用火烧更省事。儿时吃过毛榛子的味道似乎还残留在齿间,我很怀疑山珍海味中的“珍”指的就是毛榛子呢! 吃松子就比吃毛榛子困难多了。关山林子里的松树多为华山松,不仅挺拔笔直,而且大多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山里生山里长的我们,自然不怕悬崖的高耸。下午放学之后或是星期天,我们把牛赶到山坡上吃草,留下一两个瘦弱的伙伴看牛,其余的便跟着胆子大力气大的老丁爬上悬崖。老丁手里举着一根木棍,顶端绑着一把锋利的镰刀,他猿猴一般的攀上松树,伸长木棍,用镰刀割下一嘟噜一嘟噜的松果,我们便在树下忙着往蛇皮袋子里装。等到拿来的袋子都装满了,老丁还要割一大堆才下来。到老丁从树上下来,我们早已在选好的一块空地上生着了火,待火势凶猛,就把松果投进火堆,在松油的滋润下,那火焰刹那间就精神了许多。等松果的壳爆裂了,再用拨火棍将烧好的松果拨出来,用脚蹂几下,饱满的松子就带着一身热气一身香气散落在地上,没吃到松仁之前,那浓郁的松脂香味就已经把人熏得晕晕乎乎的了。 松子仁吃得口渴了,就差遣几个伙伴去捡山梨。成熟了的山梨散落在树下的枯草败叶中,早已捂得绵软爽口,用衣襟兜上几兜,倒在大黄叶子上,一阵“吧唧吧唧”的咀嚼,干渴和燥热就消失了,胃里热乎乎的烧,如饮了黄酒一般。 有一年的中秋,我们打足了松果,吃饱了肚子之后,准备回家时,大我们两岁的毛子突然兴奋地呼叫起来,说是发现了一只猪獾。我们一下子也兴奋,按照毛子的吩咐,纷纷忙活起来:搬石块的,砍木棒的,吆喝鼓劲的,最终终于在一个不大的山洞里堵住了那只猪獾。折腾了约两个小时,毛子终于用镰刀敲碎了猪獾的头颅,将那肥成了一个球状的猪獾从洞里拖了出来。最后,只好把两袋子松果寄放在山洞里,我们轮流替换,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那胖大的东西抬回了村里。心急如焚的大人们,看着凯旋的我们,哭笑不得。 那头肥肥的猪獾,使全村的十多个娃娃都美美地吃了三四顿油汪汪的肉菜,每天去学校,老师们都感到很奇怪:这几个娃娃怎么天天都是油嘴圈,怎么顿顿有肉吃?那清汤寡水的年月,油嘴圈就是幸福的象征啊! 远眺关山,又是层林尽染,野果飘香的时候,心中存放的秋天便清晰的出现了,心中的秋天依旧鲜活依旧美丽如昨。只是我身受工作的羁绊,已经很少有机会零距离的亲近秋天的关山了,只能站成一个远眺的姿势,放飞对故土的思念,恍惚中又回到了摘松果打猪獾的时日,淡泊的心境就如秋阳一般温暖而美丽了。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二都幻化作我们心上的回忆。 回忆也是我们在一起的记忆, 记忆的都是我们美好的过去。 过去我们在同一片阳光下学习, 过去我们在同一所校园中嬉戏, 生活中互帮互助, 学习上相互鼓励。 长时间的日积月累, 我们之间结下珍贵的友谊! 时至今日,已有十多年之期, 虽然时间在一天天改变, 但不变的是我们浓浓情谊! 我们一起的所有经历, 我时而会不经意的想起。 想起你们,还有曾经的点点滴滴。 曾经的美丽依旧美丽, 昔日的经历不再经历。 因为随着时光我们慢慢老去, 为了自己的美好未来, 任凭无情岁月的侵袭, 我们永远不会轻易放弃。 对于我们浓厚的友谊, 我真心的希望能够永恒的传递, 也希望你我共同珍惜!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三秋水潺潺相思湲。 梧桐细雨秋景凄。 落叶黄花秋泪滴。 孤雁哀鸣伴秋律。 问君秋否如梦里。 秋夜深深,秋风徐徐,飒爽的空气没能把我的睡梦延续。披衣移步窗前,眺望野外萧条幽静的田野,心生感叹,哦!又是一年的秋季。秋天带给我太多甜蜜、苦涩的回忆;也是在秋天我们走进了彼此的心里,却又结束在来年的秋季。所以秋天烙在了我的心里,嵌在我的脑海里。时光荏苒、岁月的蹉跎,没能让我把对你的思念像枯萎的秋叶一般随秋风飘零。打开记忆的闸门,你和秋天同时喷发,那年那个秋天的画面,像一张陈年老照片,虽经风吹日化有点泛黄,但依然清晰可辨。 那年那个秋天,我们正值豆蔻年华,豆蔻年华的我们彼此收获了对方珍贵、纯洁的初恋。校园林荫小道上的相遇相互传递着爱的信息,夜晚在皎洁的月光下沐浴温柔的秋风,倾听秋韵秋律,共享秋天营造的氤氲气息。身临其境、心融其景——你醉了,我也醉了,我们同时陶醉在那个秋季。 年少的我们不懂世事的沧桑,温和的秋风不是秋天的主旋律。我们的初恋伴着泥土和着细雨,一路走到来年的秋天。当初冬的脚步越来越近的时候,无情的寒风催赶着秋天尽快消失在苍茫的大地间,恼怒的秋风留下一片荒芜带着无限的眷恋黯然消失了,她也一倂卷走了我对你的情感。从此,天各一方。 二十多年来的秋天我都用心去过,去感悟,当凄凉的秋风盘旋在天地之间的时候,我落寞的眼神看不到沉甸甸的果实、丰收的美好景象;只是看到枯黄的树叶哀伤的在风中摇摇拽拽的飘落。她对树的依恋和不舍,就像那年那个季节的你我。从此爱上了秋天,爱上了秋天的孤凄,爱上了秋天的荒凉,爱上了在秋天里看风景。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四这是幸福的云游呢, 还是永恒的苦役? 渴的`时候也饮露, 饥的时候也饮露, 这是神仙的佳肴呢, 还是为了对于天的乡思? 是从乐园里来的呢, 还是到乐园里去的? 在茫茫的青空中。 也觉得你的路途寂寞吗? 假使你是从乐园里来的。 可以对我们说吗, 自从亚当、夏娃被逐后, 那天上的花园已荒芜到怎样了?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五我很小的时候,石头碾子在农村是很普通的。那些殷实人家,外院或跨院总要盖个棚子,里边放着石磨或者碾子。石磨,就是把粮食粒儿磨成面粉,赶上荒年寒月,没有多少粮食,石碾子,可就要大显身手了。稻草、棒子骨,树皮树叶,酱渣子,棉籽饼・・・・・都要靠碾子轧碎了才能蒸成窝头。合作化以后,碾子大多是全村公用了,用的人多,碾子少。乡亲们商量好,依次使用,也很和谐。 再细想,碾子更非等闲之物了。一盘碾子,用用两块大石头。这选石料,旧的有眼力,还要把石头凿出眼,凿出均匀的沟沟,全凭手工,手艺也好生了得。者眼力,这手艺,大概从原始社会就流传至今吧!想到我们的古代先人,真的是很不简单呀。 我的故乡都是盐碱土地,只能适合种糜子和黍子。这两种小粒儿粮食,不高产。农田改造以后,如今已经很少见到了。诗人贺敬之《回延安》中,有一句诗道:“东山的糜子,西山的谷;肩膀上的红旗,手中的书。”说的糜子,就是这种当时家乡最常见到粮食。糜子和黍子这两种小粒儿粮食,犹如“姊妹花”,大体相似。也有不同,一是颜色,黍子金黄,糜子,淡红,二是口味,黍子是粘的,可蒸年糕。糜子,不粘,有点甜。蒸出的窝头,暄腾,很可口。这两种粮食粒儿,都要用碾子,碾去皮儿以后,就变成了亮晶晶的米粒儿,才可上磨,磨成面粉。可见,当时的石碾子关系到乡民们的生计,谁个也小视不得的`。 记得我还不到10岁时,就和妈妈一块儿进碾坊了。我见爸爸在前面推,妈妈在后面一边推,一边手里拿着笤帚扫碾盘上的谷粒儿。碾完了,妈妈还要用簸箕簸一簸,用萝筛一筛。我见他们推碾子时吃力,就对妈妈说,等我长大了。就帮您推碾子。妈妈说:“你会干活了我就享福了。“碾子吱吱呀呀地转了一圈又一圈。金黄的黍子米碾出来了,妈妈说:”再磨成面,就能让你吃上年糕了。”至今,我还记住妈妈的这句话,因为不久,我在小学课堂里,学到一篇《万人糕》的课文,课文里说,吃上一块年糕,要经过好多人的努力呀。从碾子的吱吱呀呀的转动声中,仿佛在诉说着艰难时的满腹心事,我也分明感到了生活的艰难。 要让碾子转动起来就靠人来推农家都叫推碾子。上了初中我就有了推碾子的搭档。他叫王庆友是家里的独生子我们俩就结成了密友。我帮他他帮我。虽然碾砣子很沉我们两个人一齐使劲也就不觉得累了。我们一边推碾子一边还能背诵古诗。一心二用就更不觉得累了。。 去年,我回了一趟故乡,在村里我问村民:“村里还有碾子吗?”一位老人人说:“现在全用电了,石头碾子,早就见不到了。回来的路上,心里仿佛有一种失落感。“海不会枯,石不会烂,”那么多石头碾子能到哪里去了呢?在乡亲们的指点下,我终于在一个水塘边发现半截碾盘,一大半还被淤泥掩盖了。果真是世道沧桑。这半块碾盘,也许正是难得的历史遗存吧。 在粮食比金子还要珍贵的年月里,碾子,就成了乡亲们的“大救星”了。有了碾子,才能让干巴巴的稻草,硬邦邦的棒子骨、红薯梗子,变成面,变成窝头,人民可以充饥果腹。我对碾子的记忆,也记载着一个乡村农家生活发展变化的历史,如今,碾子已经功成身退了,但我心里永远忘不了昔时难忘的岁月。忘不了碾子的功劳。写下此文,就是想让今天的年轻人,珍惜来之不易的今天吧!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六旅人的过去是随着他所走的路径而改变的:这不是指每过一天就增添一天的那种最近的过去,是指更遥远的过去。每次抵达一个新城市,旅人都会再度发现一段自己不知道的过去:你不复存在的故我或者你已经失去主权的东西,这变异的感觉埋伏在无主的异地守候你。 记忆的潮水继续涌流,城市像海绵一般把它吸干而膨胀起来。--《看不见的城市》。 在一个意大利人的故事里,马可波罗对忽必烈说: 旅人的过去是随着他所走的路径而改变的:这不是指每过一天就增添一天的那种最近的过去,是指更遥远的过去。每次抵达一个新城市,旅人都会再度发现一段自己不知道的过去:你不复存在的故我或者你已经失去主权的东西,这变异的感觉埋伏在无主的异地守候你。 人的一生是一场无休止的漫长旅行。当你走向远方,你也在完成你的过去,就好像我们小时候热衷的那种连线游戏,你按照数字依次找到下一个点,逐一联系起来,于是,一步步地,你不断颠覆、完整自己原本的‘猜想,在这个过程中,渐渐看清你生命的全貌。几年,几十年,就逐渐雕刻出了时间的形态。 不要奢望从哪个人那里得知一座城市的全貌,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描绘出一座城市,你也不能说一个人的描绘比另一个人更真实,因为每个人对一座城市的记忆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城市就像一个人,每个人看到它性格的一面,它生命中的一段,每个人又在这段记忆里附加上自己独有的生命印记,在这座城市的历史中写下只言片语,于是,人与城市,他们在成为彼此过客的同时,也成为了彼此生命中独一无二的一部分。他们交换双方的生命作为信物,彼此鉴证,证明这些独特的形态与品质,曾如此鲜活而真实地存在过。 即使你无法在一座城市里逗留很长时间,只要走过,就会留下印记,不是幻想与虚构,更不属于别人。那也许是初春的一场大风,也许是车站里的人声鼎沸,它们刺激过你所有的感官。在那一分一秒,那个地点与角度定格,唯独属于你。 所以,不要轻信,去经历。 真正到达一座城市之前,你也许很难控制自己不去对它的样貌产生幻想。你找不到线索,无迹可寻,于是,你去请教别人。你走进图书馆,书店,打开电脑,倾听别人的诉说。于是,你在脑海里构建它的面貌,幻想它的性格:你走过它的街道,遇到路上的人们,在一个摊位面前驻足,讨价还价,为赢得一件纪念品而欣喜若狂,即使它是一文不值的羽毛,它的轻盈也因为出现在这座城市里而平添了重量。你品尝那里的食物,齿夹留香,烤面包的味道扑面而来,混杂着厨房窗外鲜花的气息,那是你没见过的植物,缤纷的色彩,即使精于绘画的大师也不知如何调配。 那里的天空是灿烂的蓝,镶嵌着明媚的阳光在水面闪烁;也可能是深灰色的阴霾,转眼一场大雨倾盆,溅起清脆的声响。在这样的街道上,广场中,花园里,人们踩着乐点跳舞,那是你没见过的舞步,也许欢乐,也许忧伤,人们拉起你的手,你在梦中回旋。思绪流动,在出发前,你已经完成了一场旅行。它也许让你惊喜,也可能让你失望,却也都成了你有关一座城的记忆,还未相见,你们已经有了一场美妙的邂逅。 有一天,我突然想,我要去纽约,对,我要去纽约。没有任何目的,没有计划,只有十四天和我自己,忽然想找一个地方把自己和原有的生活彻底割裂开时,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纽约,与当年想到香港时一样,这样的城市,适合作为暂时的藏身之地。你不想让任何人,包括过去的自己找到你,最好的方法,就是躲进一个陌生城市的人群。在那林立而紧凑的建筑和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你可以彻底与世隔绝。 只有在极度的喧嚣中,才能找到彻底的安静。 在一次次擦肩的瞬间,你看到流走的时间和生命,每一张脸,陌生又熟悉,透过你的视网膜,瞳孔,反射弧,神经元,在你的大脑皮层瞬间定格,恍惚间,你看到了自己,他们不断地提醒着你生活,是啊,生活。你在他们中间寻找着那个走失了的自己。有时候,你找到了,追上去想抓住,有时候,他回过身来,你却更加迷茫。人群中,你看到一面面镜子,四面环绕,一不小心,我们便走失在这座巨大的迷宫里。你在此细细寻觅,把这些短暂的片段,拣拾成你记忆中的藏品。 每个人都是一座博物馆。在那里,瞬间,即是永恒。 爱因斯坦给宇宙提出了一个速度,在这个速度下,你就能抓住时间,速度变成了一个相对的变量,所以,我需要运动的人群,站在他们中间,我试图看到时间的影子,看到它,我才有勇气与它对视,才能摆脱对被这无形的手抓住的恐惧。 时间的入口,在城市的人群中间。 在一个明媚的冬日的清晨,我站在纽约哥伦布环岛的中心仰望哥伦布的雕像,想象那些中世纪伟大的航海家和旅行家们的旅程,满是未知,充满惊险与刺激。他们的梦里带着浪涛的声音,一定比我们的更让人兴奋。他们没有如何抵达目的地的指引,也不知归路。太阳与星星与他们为伴,茫茫的苍穹是他们的引航人。如今,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让年轻而充满激情的生命抱怨再无失落的陆地可以探寻,也许野心勃勃的人们把视线投向宇宙。可其实,宇宙不过是万物,万物都是一个宇宙,譬如,一座城市。 未被发现的土地,在城市的角落里。 在你走过的城市里,你收集心头所爱的街道、巷口、角落,拼凑你心中的城市。每个人都是一座城,丰富而孤独地勾画清楚自己生命的坐标。 时间让记忆过滤,若我将向你讲述了许多地方,其实,那里都是同一个地方,我曾到达,也未曾抵达,我心中的那座城市。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七一九七九年农历三月二十七,那一天,阴云低垂,细雨霏霏,我至今记得很清楚。那是我们那个地方赶庙会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姥姥溘然长逝,年龄才六十二岁多一点。全村人都扼腕叹息:好人不长寿! 的确,姥姥是一个心底十分善良的老人,我父亲在世时,常念叨:你姥姥就是个老孔子。当时不明白父亲话的含义,现在才明白父亲是说,姥姥心地太善良了,对谁都诚心诚意——即使伤害她的人。 姥姥的印象我至今还很清晰:穿一身蓝布大襟袄,扭裆裤,小脚,脚踝以上缠着带子,头上常年戴一顶黑绒布帽子,帽子前正中有一块椭圆形的绿中泛白的玉石抑或什么玻璃之类的东西,满脸的慈祥。有一年姥姥去青海的二姨家,途经北京,姥姥的这一形象定格在了在天安门广场,也永远地刻入了了我的记忆。 姥姥是一个博爱的人。来了要饭的,她把家中最好的饭拿给人家吃。有一年灾荒,要饭的来了,姥姥自己吃的是糠菜,为了救要饭的命,把阁楼上的地瓜种都拿出来给要饭的了。村中谁家遇了不幸,她总是颠着小脚忙前忙后出力、倾心尽力地劝慰;她的一个妯娌——四姥姥因病暴躁,对人从无好声气,姥姥从不和她计较,每天从山脚下姥姥的家挪着小脚爬到半坡她妯娌家安慰照料,四姥姥说的话再难听,姥姥也不间断每天在高低不平的山路上奔波的`身影。 对于我们兄妹几个,姥姥更是慈爱有加。母亲找了自己村的婆家,我们上姥姥家可谓抬腿就到,哪天也去叨扰几回,去了姥姥便把姨姨们孝敬她的好东西拿给我们吃,所以有我们五六个馋猫看着,姥姥家的好东西是不会过夜的。记得姥姥去世时母亲哭诉,姥姥的肚子里干干净净,一点好东西也没有。的确,我记得我小时候,常常在自己家啃完了地瓜干,再跑到姥姥家喝好几小鸡碗白面条。姨们捎给姥姥的点心,她从不舍得吃,哪个孩子下去了就进了谁的肚子。记得有一次,姥姥给了我一块我从未见过的式样的点心,我馋得直流口水,但还是极力忍着,要捎回家给奶奶吃。我家的孩子在父亲的教育下至孝,过年时好容易盼见的包子角的那块肉都是拣给奶奶吃的,何况那天我得到了那样一块稀奇的点心!七八岁的我大约也知道这样做不好,怕姥姥生气,我把点心别在身后,脸望着姥姥,一步步退着走,出了姥姥的大门,一溜烟跑回了家孝敬了奶奶。现在想来,姥姥怎会看不透我的小把戏?我真是典型的喂不熟的“外孙狗”!见我如此,姥姥心中该有多大的悲哀!但姥姥依然把爱给了我们。开学了,我们兄妹几个一个月两块钱的生活费,在贫穷的九口之家是一笔巨款,妈妈拿不出,姥姥便给我们交上了。我和哥哥姐姐去给姥姥家拾草,姥姥总是留我们几个在她家吃饭,吃我们在自己家吃不上的白面做的饭食。 姥姥很喜欢读书人,把妈妈嫁到了贫寒的父亲家,大约就是看中了爸爸的识字断文。对我们兄妹几个读书也是鼎力支持。除了帮扶我们生活费,更重要的是支持妈妈供我们读书。村里的孩子好多连中学也未读完就下学干活,而我们兄妹六个是能学到哪就供到那,即使家里负债累累也如此。令人遗憾的是姥姥还未看到她的任何一个外孙成才就离开了我们。更让人揪心的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二姐就是七九年夏天考上的大学!距姥姥去世仅仅几个月!姥姥,每当听别人说捎什么好东西给她姥姥时,我的心就忍不住流泪,您给予了我们那么多爱,却不给我们孝敬您的机会! 姥姥两只眼中有一只几乎失明,另一只也视力很弱。据说是月子中哭瞎的。姥姥生了妈妈姐妹七个,都是女儿,姥姥每生一个,看看是女的便忍不住哭,因在农村没有儿子是会受人欺负的,会被人认为断了香火的。现在想想我多后悔我小时候的鲁笨,为了孝敬奶奶,给姥姥精神的创伤会有多大! 妈妈去年拼了全力要为姥姥树碑,我们当儿女的都理解妈妈的心情,并尽力相助。因姥姥这么一个好人该被纪念。姥姥的邻居是一个孤儿,姥姥给予了他母亲般的温暖,论辈分,他得称姥姥嫂子,他以后到了省城工作,得知姥姥去世十分悲痛,他念念不忘姥姥的恩德,想以小弟的名义为姥姥树碑。作为姥姥的女儿,妈妈当然不能让他人越俎代庖,于是,姥姥这个远近闻名的大善人的名字刻入了石头,当然更刻入了后代人的记忆。 姥姥,您地下有知,是否会含笑九泉?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八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象牙塔里的日子一天过得比一天少,我们在愈加珍惜舍友和同好的同时,也感念师恩。在我们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忘不了的还有李克老师。 为人师者坚守的是一方讲台,传授的却是古今中外的浩瀚学识,那里烟波浩渺,师者学海拾贝,精挑细选;为人师者守卫的是一间教室,耕耘的却是莘莘学子的精神家园,那里百业待兴,师者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李克老师在我们大学四年里不仅为我们传授了高级英语和修辞学的知识,还引导我们走向更加广阔的世界。高英课上,老师你启发我们从课本走向课外,尽信书不如不读书;修辞学里,老师你指引我们接触古典修辞学五大天王和新修辞学,还很全面地分析了为什么修辞学最早发源于希腊,至今“橄榄油能让希腊人变得能说会道”我们还记得牢牢地。最具挑战性的授课方式,就是你让我们自掘潜力,登台展示修辞学的.发展脉络,名家论断。虽然有很多同学都讲解得很出彩,但李老师你也鼓励了其他不够好的同学。让我们都有机会提升自我学习,自我表达的能力。教与学,师与生就是这么相辅相成。 近来看《师说》,这篇作于唐贞元十八年的文章,是时任四门博士的韩愈写给学生李蟠的。这篇论说文不外乎借此说明教师的重要作用、从师学习的必要性及择师的原则。作为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申明了求师重道是自古已然的做法,时人实不应背弃。而我们再看这篇流芳百世的文章,却从“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看出了为人师者的另一种品质:平易近人。 李克老师你就是这样一位博学且近人的师者。课堂里,不仅有你对古今修辞学观点的旁征博引,还有你对为人处世的娓娓道来。犹记得你是如何讲解“解码”这一概念的,你以自己投稿的亲身经历劝诫我们做学问要严谨,做人要有傲骨。课下李克老师也时常关心学生的情况,你鼓励那些要考教师资格证,二三级笔译证书和剑桥商务英语的同学努力加油。这些点滴,我们作为学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我们有幸能师从李克老师,学到了知识和做人的道理。师傅领进们,修行靠个人。古话流传千年从未有瑕。英语学习是一条小径,曲径通幽,一路上无论我们是精益求精还是不求甚解都会收获不一样的独特风景。感谢李克老师传道授业解惑,余下的路,学生们会自己好好前进。林间松韵,石上泉声,静里听来,识天地自然鸣佩;草际烟光,水心云影,闲中观去,见乾坤最上文章。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九左手摁住草稿纸,右手握住数理化的笔,怀抱着无尽的酸甜和苦楚,就这样走过了高中的一大半,然后再离开这个叫记忆城的高中。 原来一直以为在凄美的月色下就可以抛开些什么,却不知道沉寂的最深出发现了尘封了很就的友情。于是更伤,更痛的,朦胧掩盖了枯干的眼睛,更痴,更傻的迷情弄破了照还现实的镜。 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残忍的词语是“物事人非”。 曾经很要好的松给我说,我们不只是作这辈子的兄弟,下下辈子我们也要作兄弟,我常常因为着句话而感动。不过,一个转身,时间就从我们的指缝中悄悄的溜走了,等我发觉时,流逝的却是我们的青春。我努力的欺骗我自己松从来没有离开我,假装我们可以煲电话粥,直到手机没有电。我以为我不会悲伤,可是当朴树唱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时,回忆就会在我的心口上狠很的刺上一刀,然后,心和幸福就汩汩的流血。 看着综合楼前的高考到计时表上的数字不断变小,心不由的抽搐。想象当数字变为0时,自己是怎样的模样,想象6月9号早晨醒来时,看见床边高高的复习资料伤心的躺在那里,自己会不会泪留满面。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变的孤单了,习惯了一个人吃饭,学习,睡觉。不再去回忆朋友间的谁是谁非,不再去触碰那段尘封了的回忆。 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回忆时,他也在慢慢的变老。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回忆,或是努力的变老。 有那么一段时间,站在5楼高的教学楼上,透过两块300度的玻璃片,远眺那片曾经和松驰骋过的草地,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苦楚。也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总是凝望道路两旁的梧桐,班驳的树干静伫在路的两旁,曲折的树枝交错在空中,阳光透过树叶,落下稀攘且寂寞的影子。有人说,把你的脸迎向阳光,就不会有阴影。我尝试着去感受阳光的温暖,却在灰白无力的天空下感受到了悲伤。 在青春惆怅的岁月里多少人在生活中来去匆匆,我虽忘记了他们的模样,心里却永远镌刻下了他们的痕迹。 也许,时间就是这样一种固执的东西,或许,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牵挂,脑中的回忆被风吹的支离破碎,无法粘贴,无法追忆。 后记:希望所有的高三朋友都能够珍惜我们现有的友情,伴随着她的滋润,相信我们会在高考中脱颖而出的。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十渐行渐远...... 曾经校园门前那条长长的河堤,曾经教室西边那方碧草芳萋的百草园,还有在河堤漫步、在百草园读书的你、我...... 只是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相聚在熙熙攘攘的饭店里,推杯换盏之间我们感慨岁月的转瞬即逝,我们扼腕叹息曾经青葱岁月里太多已做过的笨拙的傻事和未来得及做的太多的遗憾,我们回忆着曾经那份略带青涩的美丽......我们笑着,眼角皱纹弯弯,我们说着,言辞之间豪放尽显,岁月褪尽了曾经的稚气,年华给予了我们一种别样的‘美丽。 记得那时的你,上课铃声已响,你怕迟到挨批,一跃翻窗而过的轻盈,还记得那时的你,学习很好,是很多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不服气,一年之后与你成绩不相上下,出人意料的考上了师范.....我在努力的回忆着,在记忆里搜索着与你有关的东西,记忆像一道七彩的虹,绚烂的美丽着,只是你在虹的一端里隐隐地飞舞着,模糊而又模糊,任我怎么想,却已记不起你曾经的摸样来...... 今天我坐在电脑旁,敲打的是键盘,敲打不出的是记忆,曾经那样刻骨铭心的记忆痛彻心扉,现在在记忆里却已渐行渐远,尽管隐隐的我知道,曾经我有一段青葱时代的记忆,它很美,很美,很美......只是很美,有色彩却没有轮廓......所以我已经无法再用语言喋喋不休的、不知疲倦的讲给你或者是我的朋友听了,所以回忆也就没有了倾诉,没有了委屈,没有了怨恨......尽管我知道它是存在着:存在于我低头的叹息间;存在于我独立寒秋的沉思间;存在于我默然的微笑间;存在于音乐缓缓流进心海的波光旖旎间...... 四十岁的女人,生活的磨砺让心结出了茧,不在细腻,不再敏感,不再于风花雪月里品读生活的浪漫,人生多了几分从容与淡定,而在从容与淡定中回首与思索往事,让自己多几分智慧与豁达。所以我满怀感激岁月给予我的这份失忆,让我忘掉了很多,忘掉了你曾经也许很俊逸的样子,忘掉了我也许曾经面对你时,扭着枯黄的辫子稍,或搓着衣角不知所措的青涩样子...... 亲爱的同学,如果你还记得,请不要嘲笑我曾经的模样,因为我曾经用一颗洋槐花般圣洁而甜蜜的心爱过你,用河堤上那一片浓郁的绿茵期待过你......最后看着你的时候,却用百草园里凌乱而葱茏的荒草遮藏了我的心...... 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们还记得我,请不要嘲笑我曾经不谙世事、苦读圣贤书的模样,也不要遗弃那个在角落里一直默默地看着你们欢笑打闹的不起眼的、枯瘦的小姑娘,因为我曾经和你们一样,也有过一颗火热不羁的心,我们的心曾一起在那一所校园的天空下以不同的姿态飞扬过,轻盈与笨拙、美丽与青涩,聪慧与纯朴......都是你我留给记忆最绚丽的色彩。 也许生活让我们渐行渐远,记忆与我们渐行渐远,我们无法回忆了......但如果你有闲的时候,请读一读自己的心,让自己的心在还有迹可循的记忆中变得澄澈而干净,让自己在尘世的喧哗中独守宁静,在世事变迁、沧海泛滥、物欲横流中守住我们曾经的憨朴与纯正。岁月的变迁会给我们曾经有过的纯洁与真诚赋以深度,让今天长大后的我们更加成熟完美! 渐行渐远...... 我们在彼此的记忆里融入人海...... 人流如潮,潮来潮往,也许你就在我身边的潮里......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十一那年我才12岁,和当地的小孩子一样,在这个少有外地人来的地方生活,长这麽大,却还从没乘坐过汽车,也从没到过奎依巴格以外的地方。真是亏欠。可我还算是见过它的呀,这辆长途汽车在巴扎的路边一停,就引来好多露出白牙的孩子的围观,其中就有我。每一天,也都如往昔,仿佛我不曾离去,他们也不曾长大。 那时候的奎依巴格人,很少看见有外地人来这里。再说了,奎依巴格的人好象无一例外,对外地人有一种天生的攀结和好奇。外地人要是走在街上,会有人肃然起敬地远远跟着,流连在他们的身后。 可是,就在我12岁那年,我看见一些外地人真的来到了奎依巴格这个地方。 那些外地人,是由长途汽车喇叭声带来的。 就在这一天,就在这个尘土飞扬的边镇上,我觉得,有一部分的我正开始不知疲倦尾随着这些外地来的人。 那辆长途汽车是奎依巴格镇唯一的一辆。 车身是旧旧的红色。在夏季不刮风的时候,每一扇车窗都开着,每一扇的车窗后面上都有人,那暗哑的目光也像是在悬浮,朝向来时的路。 只是这辆客车发出的声音只比我后来见过的挖掘机要小些。不,要小很多。 就是它,每个星期天的中午从乌鲁木齐的方向来——那是个在当地少有人去过的地方,我妈说了,车子在路上要走7天7夜呢。 当它远远地穿过蒙尘的大路,喇叭声长一下,短一下地在巴扎的另一头响起。时值中午三点,正是巴扎日,赶集的人最多的时候。驴车在人群中挤来挤去的,大人都各自盯着眼前半米的的事情,没人听见这来自外地的汽车喇叭声在一点一点地逼近这个破落的沙漠边镇。 我当时在干什麽呢? 好象不大想得起来了。那天我好象是在奎依巴格的河滩上玩,离那辆车还远远的,就清楚地听见客车的轮胎扎过大桥上的石子路发出的嘎吱声。透过低垂的柳枝,我看见岸边的同一侧有两个巴郎(维吾尔语:小男孩)在玩耍。也许是我把体温传给了河水,它变得越来越柔和,越来越亲切。 接着,桥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红色光束,断断续续,还迟疑着,一下子把大桥上的路一分为二,把桥上的人群一分为二。 “红色的车,是外地来的长途汽车”。 我的心喜悦地跳了一下。 通常,这辆唯一的车就停在巴扎的路边上——它的前方连着巴扎。买买提江的烤肉摊旁的那几根柱子之间有不少人。老人和孩子。堆在地上的尘土吸狁着着他们的脚。人一多,买买提江的烤肉摊显得很热闹,好象这热闹不是通过这烟雾撩绕的烤肉摊,而是通过这辆长途汽车,有它在,嗅着它身上的铁锈味,他们似乎都觉得自己同外部世界联系起来了。 即使这微不足道。 可仍让人感觉得到,它能把自己径直带出这一小片沁透干热的日照,灰尘,没完没了的风,这埋着盐碱的绿洲周围,是一大片不毛之地的沙漠戈壁。 那是1986年的春季的一天,宽阔的马路上带有一点坡度,从灰蒙蒙的远处中,一辆长途汽车浮现出浅红色的车体,沉重而缓慢地挤压着路面。在某一个瞬间,它仿佛停在那里。 道路两旁的店铺门窗紧闭,隔窗望去,似乎蒙着些灰尘,有如老人一样的暮气沉沉的生活。 在河坝子上玩累了,我和阿曼准备回家。路过巴扎的时候,我看见有好些人围着它。今天是星期天,才刚到下午,它运送完一车的乘客后,正喘息呢。 我走近它,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了红色车身发烫的漆皮上,一点一点地往上移。有好几年了,好象是第一次,我这麽近地看着它。 它太老了,作为一辆车,它可比我爹老多了。 我心里滋生出对它的一丝轻蔑来。这麽多年来,它一直干着人们要求它的活儿,以至于这活儿超出了它的体力,不少漆皮都脱掉了,有些斑驳。像不服老的女子褪下的残妆,好在,颜色还是乍眼的红,走多远都能一眼认出。 “嗳,你在这儿干什麽?” 是一个高个子的汉人,他手里拿着一小块不黄不绿的石头,大概是从河滩那儿淘来的。在这里遇见他真是意外。 “天热。”我有些害羞,不知还能对他说些什麽,手指伸了出去,胡乱指了指河坝子。 他笑了:“你坐过吗?车。”他用手敲了敲车身。我摇摇头。 这是真的,我的确没坐过。 他径直朝买买提的烤肉摊走去。很快,一个高个子的汉族男人随他从围坐在一起的人堆中走了出来:我当然认得他,他是司机。 “喂,你来。” 我听见他在叫我。 “你——多大了?”他的声音像是从远处吹过来的。 路上见过他好多次,他倒是第一次这麽问我。 “十二”。 “十二”。他重复了一遍。 “这车——”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麽:“你从小在这里长大?”他像是在问我话,但是在问话中随意陈述着一个确凿的事实。 我颇为筹躇,原地转过身来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麽一下子说这麽多的话。他歪着头,好象是在思考他还能做什麽。 当他又一次地转过身看这辆红色的车,发现我和阿曼这几个小孩子靠着买买提江家的墙跟坐了下来。 “你们——你想坐车吗?” 那真是一次奇怪的经历。 这个汉人不知用了什麽样的方法,说服了那个高个子的司机,邀请我们,还有他们,那些从没坐过汽车的人,沿着奎依巴格镇的唯一一条公路,巴扎,去兜一圈儿。 他们枯黑的皮肤上,也许是饱经日晒的缘故,都洒着一层淡淡的灰黑色。 我靠在车窗旁看着窗外一片耀眼的暴亮,以前熟悉的街景,全然变得陌生了,像是在悬浮。一排排掠过的树在石子路的颠簸中,像是溶解了,树叶也融化成一片,在路的两旁升起曲折的热气。 一会儿,车子路过了我家的门口。没有人。唯有沙枣树,每一棵都是那麽地孤单。我看见了探出墙头的枝叶,在烈日下也都营养不良地萎黄着,短小,上面挂着一些永远长不大的沙枣,远远一看,就像是没有来得及打开的玩具伞。这一刻的所见似乎是途中最陌生的,仿佛不曾到过——我在那一刻产生了离家的感觉。即使归来,我的体内滴滴嗒嗒响着的也是异时的时钟。 一下子,腹中的饥饿令我浮起一种难以言喻的焦躁,也许真正令我不耐烦的是这辆汽车的速度和我内心的速度之间的不合谐的缘故吧。在我的心里,一辆车子正在脱轨。深深感觉到两种时间的差异。这种想法使我身心惧疲。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汽车突然在巴扎的路边停了下来。由于停得猝然,车上的人嘴里发出了尖叫,我的身体也给带得往前冲,几乎要撞上前排的椅背,幸亏我及时举起右手,一撑,一顿,便又坐稳。 站立在车子走道上的一个老年妇女没站好,身子猛然往前一倾,倒在前面的人的身上,脸上蒙着的黑色头巾的滑了下来。“噢依——”车上的人一下子乱成了一团。 停车了。 伴随着好长一阵磕磕踏踏的脚步声,和小孩子梦游似的眼神,待车里的人下去后的好长时间里,一股尿臊味却伴随着汗臭,那是当地人特有的体味,直往我的鼻子里钻。 车厢里空了,只剩我一个人张大了嘴,看着他,傻笑了起来。 然后,我头也不回地下了车,走好远了,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车身是肥长的一列,洒着一层旧旧的红,只有轮子是阴郁的黑,头部略微肿大。我突然觉得失望:这长途汽车长得是有些古怪滑稽。 溺水。 每年春夏季开始,奎依巴格的白水河的河道就开始动荡不安。洪水横冲直撞,在并不宽阔的河道上泛滥。 石头相互撞击发出各种轻轻重重的声响;黄色的浊浪中翻腾着从贫困人家屋子里冲出来的床板,毛毡,红柳栅栏;有时浊水中还一上一下浮现出羔羊惊恐的身影。 发洪水的时侯我喜欢到白水河边看水——也不是我一个,河边还有好多人。还有孩子。强烈的泥腥气味从黄亮的水中散发出来,凝固在空气中。 雨已经停了。 而河里的水又黄又浊,好像厚了许多,打开平日里不打的漩,像一些肥硕的大花,浩浩荡荡地漂下来,一个接一个的,都亮汪汪的,把被厚云堵着的铅色天空映得有些亮了,但看上去和平时的亮有些不一样,亮得有些怪异,亮得有些不明白,好像在这亮的后面还隐藏了些什么。 那时,在被重重道路阻隔的奎依巴格封闭、贫穷,像我一般大的更多的孩子还待在他们的童年里,奔跑、嬉笑、或远远地望着天边的鸟儿发呆。那时,白水河里的水还很清,河坝子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场所。 是每一年,一到夏末暴雨后,涨潮后的河水不论涨得或深或浅,就要作恶一番,白水河的水域变得复杂,神秘莫测,每年会发生一些溺死人的事情。一口气吃掉好几个小孩子,刚刚出生的`还不算。 好在那些女人们,真的是能生养啊,一个又一个,一点都不知疲倦。 那麽多的孩子,大大小小的,嘴里散发出沙漠干旱地带的小野兽一样的热气,散落在地上到处都是,像一小股潮水一样的就来了,落在满是脏污的尘土中。攀上挂满桑子的桑树枝,手和嘴巴都是斑驳的紫。这麽些酸甜的果实,他们永远都是饥不择食。 他们太多了。所以,必须有孩子死去。 那年我12岁,却恍然觉得这条白水河与我的命运有什么特殊的联系。那里会有什么东西在将我等待,从而改变我的生活。 艾布力,我家斜对面的寡妇茹鲜古丽的私生子,和我同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在一个临近中午的时辰,我家斜对门的茹鲜古丽就来敲我家门了。身后跟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小男孩。他刚来这里的第3天,就淹死在河坝子里了。 艾布力出殡的几天后,我一个人来到了河坝子上,在河水发出声音的地方,我朝水面往下看,恍惚看见一个小身体仰身躺在河水里,周围冒着气泡。一张没有五官的脸朝天空。 他已失去了知觉。 也可能那是我出生以前的事情,是一个梦,可为什麽我对这个溺水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那样清楚呢?好象我亲眼看到了一样。或许我真的看到了: 那时,我还是一个未出生的婴儿,却能透过母亲的肚皮向外观看,好象那是一扇门,但只对我一人敞开。 可是,淹死不淹死谁,是水说了算吗? 我的邻居姐姐燕子告诉我说: “我听妈妈讲,要是掉进水里的话,只要不惊慌,就不会被淹死。只要面背着水,吸入点气,把头浮出水面就行了。可我总学不会,看见水,就像是看见一艘沉船。落下去了。” “要是你落过水,你就该知道那种恐惧。” 可我没告诉她,其实,我12岁时也差点被淹死过。 那时刚发育,有少女肥。有点丑。可有一天中午,我终于鼓起勇气下了河,拎起裙角在河的中心慢慢走去,另一只手搭在额前,作眺望状,真是造作得很。 恍然间听见背后有人在叫我,我想回过头,却被脚下的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失去了重心后,滑倒了,我的嘴里,耳朵里,鼻孔里灌的全是水,水漫到耳边。我一喊,水就不住地塞满我的嘴。不让我发出声响。 同伴们在岸边的小树林里玩。没人注意我。 也许他们是故意的。 没有比落水更让人心碎的事情了。最后,我是怎麽被人拖上岸的,有好几个版本。 好在我知道了,救我的人是个男的。很丑。像个河马。 听说我被他拖上岸的时候,我的上身是光的,裙子被水褪到了脖子处。那时我的胸部刚发育,有些微微的肿涨。 真下流。 竟被他看了全身。 我闭上了眼睛,在想那个我曾经忘掉了的溺水事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不知道在我如此年幼的时候,竟可以从那麽平静的地方摔落。 我把这次落水看作是一种征兆,一个晦涩的征兆,一个不容忽视的告戒。 在梦中,那个被淹的人到底是谁呢?他的没有五官的脸,头发漂浮在脸的四周,这是我出生前就留在我脑子里的形象。 没有五官——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这只是一个幻象,不可能是他,艾布力没淹死,他正生活在另外一个地方。 这是我自己创造出的一个预言:那个被淹死的人,那个没有五官的人,就是出生前的我。 我想我早就被淹死了,我躺在河道的暗处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了。我以前年纪还轻,现在离死不远。只是作为一个孤单的游魂在人间来回走动。我对人世的情意一直停留在那个年龄。 从那以后,我装疯卖傻,按时进食,从不被人怀疑,一直到现在。其意义我以后会明白的。 对雨的记忆散文篇十二在我童年记忆里,最温馨的便是故乡袅袅升起的炊烟。当暮色笼罩大地,牛羊归圈途中“哞哞”叫声此起彼伏时,男人腋下夹抱着一大摞玉米叶片,女人背负的蓝子里塞满了红宇央。回到家将这些青饲料扔给羊或猪吃,然后从压水井里压些水简单清洗之后,便开始忙碌晚上饭。 外爷一手拉着风箱,一手向灶堂里添着柴草。风箱“啪嗒、啪塔”有节奏的的响着,灶堂里的柴草在风的鼓动下,火借着风势,熊熊燃烧着,火苗窜出灶外。我经常是在温暖的灶堂边,听着风箱的节奏流着口水沉沉地睡去。 究竟是谁发明了风箱已经无从考证,在广大的黄河流域几乎家家都用风箱来烧火做饭,抽出风箱的上盖,你会发现中间的立起的活动板四周布满了鸡毛,关键起到密封作用。风箱的前后两端开有风门,随着活动板的运动一张一合。两根拉竿和手柄通常是用硬木制成(枣木或槐木),长年累月的使用,拉竿变的‘光亮而又油滑,由于经常的摩擦,有的人家风箱的拉竿已经变的很细,更显饱经沧桑,已不知道用了几辈人了! 锅里的玉米粒稀饭烧沸以后,灶堂里就不用添柴,风箱也可以歇一歇。在锅盖上压一块大砖,利用灶堂里的余热将饭闷熟。通常外爷在停止拉风箱同时会在灶堂里的热灰里给我埋进一个红芋,或者在旁边帮我烤上一棒玉米。等大人们开饭的时候,我就会吃上香甜外焦里嫩红芋或者金黄的烤玉米,这便是我最享受的晚餐。 风箱的发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它结合了动力传竿原理,最早使用的密封原理,如果当时可以申请专利的话,他(她)将获利非浅! 我长大后,渐渐发现了这中烧火做饭的弊端――锅屋里烟气熏人,还要专人去操作!浪费了人力。又一次我去了南方,发现南方人很少使用风箱,他们的炉灶是根据自然通风原理――在灶的里端留一个烟道,通过烟囱进行烧火做饭。这样既干净、卫生又节省了一个人。 在八十年代末,我有机会回到到故乡,我发现我们的家乡在政府的扶持下进行大面积的改造保持了几千年的做饭的灶台。把风箱全部拆掉,家家户户垒起了烟囱。学习了南方人的先进经验。 然而,好景不长。家家户户垒起的烟囱又全部废弃不用了,又都使用了过去的风箱,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全部浪费了。一次,我问乡下来的表哥:你们为什么不用既干净又省力的烟烟囱呢?表哥说:你不知道!用烟囱也很好,可就是太废柴草!一把麦节扔进去忽拉一下子就随着风顺着烟囱跑了,以前做一顿饭用很少的柴草就可以了,现在要浪费很多!所以我们都不用了。 是啊!我的家乡是在广袤的大平原上,燃料自然就是些庄稼秸秆,麦秸、玉米秆、豆秆、棉柴以及大风过后扫回的落叶,要一年四季地烧,所以要节约。不像南方多是高山,灌木丛生,树木众多,南方人把树段劈得一截一截的码在一起,因为他们的燃料充沛。我们家乡很少烧劈柴,一点点的木头都不舍的浪费,因为资源匮乏。 当然,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现在也有些青年人用上了电磁炉或者液化气灶,做饭更加方便、快捷。但是用同样的食材而用不同的火做出的饭味道绝对不一样! 我还是怀念用风箱烧火做饭的日子,温暖而又甜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