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1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一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 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三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试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试行)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条件和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试行)中所指建筑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8.本示范文本(试行)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四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 》(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共 2 页,当前第。 1 页 1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五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六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等级:__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项目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市区/县乡/镇路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__________多层住宅面积______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______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9.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其它事项:_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 本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下述第种方式:__________。 (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在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1.每(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的比例提取。 2.每(月/季/半年)按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厂房: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 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支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十七条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_____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_____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______元/月/辆。 (4)电动车______元/月/辆。 (5)三轮车______元/月/辆。 (6)自行车______元/月/辆。 (7)其他。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_____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_____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______元/月/辆。 (4)电动车______元/月/辆。 (5)三轮车______元/月/辆。 (6)自行车______元/月/辆。 (7)其他。 3.其他。 (停车服务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约定。 第五章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2.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5.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相应解决办法及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业主房屋专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及时履行维修责任。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一致的物业服务用房。 9.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依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全部管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0.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11.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为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__________。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代管。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市(县)、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七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元/月平方米;多层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六)。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甲方已于年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八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1)无偿使用;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6、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九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 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章总则。 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词解释。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间的物业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梯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等)。 3、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冷暖设施、雨落管、给排水主管道、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4、维修资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四至:东南。 西北。 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7、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 第三章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壹项质量标准: (二)双方约定服务标准;。 第七条甲、乙双方对实际管理效果发生异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八条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种计费方式: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约定标准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给乙方,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灌溉、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八)法定税费;。 (九)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第十条费用标准。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0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十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十二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l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l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l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 合同。 》时止。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xx]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 说明书。 》、《质量。 保证书。 》、《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承诺书。 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 经办人: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篇十三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