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优质8篇)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一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二则,法也;则,常也。——《尔雅》。 均守平则。——《周礼·大司马》。 法则以驭其官。——《周礼·太宰》。 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周礼·太史》。注:“亦法也。” 有物有则。——《诗·大雅·烝民》。 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管子·形势》。 2.又如:则天(以天为法,治理天下);则度(法度);则效(则象。效法)。 3.等级(由则的划分等级引申而来)。 《坤》作坠势,高下九则。——《汉书·叙传下》。颜师古注引刘德曰:“九州土田上中下九等也。” 4.古指三百平方里以下的采邑。王莽时以土方五十里为一则,为子男封邑。 5.标准权衡器。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史记》。 6.榜样。如:以身作则。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三“且”表并列关系时,一般可译为“又”。如: 1、示赵弱且怯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2、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孔雀东南飞》)。 3、橐驼非能使木寿且孳也。(《种树郭囊驼传》)。 4、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石钟山记》)。 (二)表递进。 “且”表递进关系,是其在文言中的常见用法。 1、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译为“而且”)。 2、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六国论》译为“况且”)。 3、且单于信汝,使决人死生。(《苏武传》译为“况且”)。 从上例可以看出,“且”表递进关系时,有两种译法,一是“而且”,二是“况且”。译为“而且”时,前而一般能加进关联词“不但”;译为“况且”时,因是承前文语意而递进,所以前面不能加关联词。 (三)表假设。 “且”表假设的情况很少见。下面例子在表假设时兼有让步。 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谦颇蔺相如列传》“且”译为“即使……”)。 (四)表条件。 “且”译为“尚且”时,表示一种让步条件关系。如: 1、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译为“尚且”)。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四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或 1.用作代词。有时分指它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有时泛指某人、某物或某种情况,可译为“有人有的某人”等。例如: 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登泰山记》)。 或曰此鹳鹤也。(《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表示不敢或不能肯定,可译为“或许”、“也许”、“可能”等。例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岳阳楼记》)。 3.用作连词。表示两种(或以上)情况可供选择或者动作行为的交替发生,可译为“或者有时”。例如: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察今》)。 蛟或浮或没。(《周处》)。 乃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壁。(《谦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五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六1.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1)儿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2)技盖至此乎?(《庖丁解牛》)。 2.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 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大国乎?(《廉颇蔺相如列传》)。 3.表揣度或商量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4.用于感叹句或祈使句,可译为“啊”“呀”等。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离骚》)。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七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3、用作动词: 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到,去)。 注:用作动词时,“之”后常跟地点。 文言虚词焉的用法和意义归纳总结篇八例句:“师道之不传也(1)久矣,汝何以能复之也(2)?”“吾将劝勉督责以行之也(3)。”“汝之言,金玉也(4)。汝之心胸,吾辈何能及也哉(5)!” 12.以。 于(与)焉何其若。 因为所以则而且。 乃之乎者也。 谐音: 语嫣何其弱。 因为所以则而且。 乃之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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