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合同标准(通用11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一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程及景点: 二、出发时间:出发地点: 三、结束时间:返回地点: 四、供应标准: 1、交通 2、门票 3、车辆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险 7、导游服务 8、其他 五、团费总价:____元发票号码:____ 六、组团旅行社或组团联合体:____(许可证号l-sh-gn____)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二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 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 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 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 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 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 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三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_____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_____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若不同意通过佛山_____委员会_____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特别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四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五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标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 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继续发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因此导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发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发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六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购物次数、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 8、另行付费项目名称及价格; 9、对导游的要求; 10、其他。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3、地接社应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成本; 2、双方的约定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 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紧急情况下,一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七乙方(组团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市旅游局已定的《--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注意事项、团号、人数。 团号。 人数。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了、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的附件。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八甲方(旅游者): 乙方: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本合同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1)团号_____________。 (2)旅游行程安排见双方签字认可的“旅游行程表”。 (3)交通工具及标准、乘载条件。 (4)用餐次数及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5)住宿标准及条件(按照星级饭店档次级别)。 (6)导游安排(全程安排持证导游)。 (7)购物安排、旅游日程。 (8)购物次数_____(次以内)。 (9)娱乐安排。 (10)旅行社责任险。 (11)自费项目及价格(见双方签字认可的“旅游行程表”)。 (12)应交纳团费总额。 (13)转(并)团旅行社名称。 (14)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刊载或规定的内容经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后,即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游费用。 1.费用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途中交通、餐费(不含酒水)、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导游服务费。 2.费用不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旅游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费用;机场建设费;航空保险费;卫生检疫费;旅游意外保险。行李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酒店内酒水、洗衣、通讯费等一切未在合同约定内的私人开支。 三、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应提供参加旅游的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责任自负。如经公安机关认定系乙方责任所致,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合同约定的旅游活动安排。甲方有对自费项目选择权。 3.行程中甲方购物自愿,乙方导游和驾驶员不得误导强行购物,乙方对甲方因购物发生的质量、价格等纠纷不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如携带小孩应妥善监护。 5.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乙方应全面、如实向甲方介绍其服务项目、质量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在甲方报名时签订本合同。甲方报名时应一次付清团款。 7.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不能单独成团,将甲方转让给其它旅行社出团,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总团款_____%的转团违约金。 8.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当甲方在旅游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及时取得与事故相关的有效凭证,并会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游意外保险的有关条款和投保合同的约定,向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在组织滑雪、漂流等旅游项目时,应明确具体活动地并为甲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9.甲乙双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违者责任自负。 10.团队运行过程控中,乙方应保证运行计划的实施,任何人不得无故擅自改变。但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在征得本团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改变运行计划。 11.乙方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全额退还已交团款。否则,除全额退还甲方已交团款外,应承担已交团款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报名签约后要求退团,除须承担乙方由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含机票、订房、保险等),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金:出发前_____天以上,已交团款的_______%;出发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团款的_____%;出发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团款的_____%;出发当天因自身原因误机、车、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团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已约定的某项团队活动,均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恕不退还,损失自负。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有努力补救损失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如:因交通原因延误行程等情况,在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对行程作适当的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在旅游行程中,甲乙双方就会同约定的事项是否如约履行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又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单方面中止旅行,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应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做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行为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甲乙双方还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书面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十乙方: 甲方策划活动与乙方合作,由乙方组织策划活动中的室内激光/烟火表演部分,双方友好协商签定。 合同。 的具体事项如下: 表演要求。 表演时间: 表演地点: 表演内容: 每天激光器表演时间不超过小时。 安装工位:现场具体分析。 表演效果:参考效果图案。造型清晰,色彩艳丽。具体示现场情况由乙方专业设计人员与甲方协商确定。 甲方责任事项: 设备器材运到后,甲方协助乙方安置和存放表演设备的安全。 负责与当地主管部门和场地的领导部门协调关系。使设备的存放,安装,能够安全合理合法地顺利进行。 安装表演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现场的秩序。并且保证工作区域(工作区域由乙方征求甲方意见后双方共同确定。)内无游人、闲杂人员。 乙方责任事项: 负责安排激光烟火表演器材设备和技术人员。 负责器材设备的来往运输。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设计并提出合理方案。 负责表演和设备控制。 负责表演后现场的清理(激光工作区域)。 表演设备。 激光部分: 激光器绿色离子激光器,蓝色离子激光器各一台,激光表演软件及电脑两套。三色小型激光器台,红色激光器台,烟雾机台,自动升降纱幕台。 激光表演操作师名。 工程车辆。 烟火部分: 点火控制箱台。 烟火安装燃放操作师员。 烟火器材: 现场要求。 电源要求:与舞台灯光分离的单独的5kw带短路保险开关的粗线电源接座两个。 防火隔离工作房间: 。 电葫芦、楼梯及手脚架: 工作服及现场出入工作证:激光名,烟火名,总协调名。 协调用对讲机:台。 设备进出搬运证: 来往运输安排及工程车停靠位置: 工程人员差旅食宿安排: 。 调整事项: 乙方尽量使表演达到双方预期的效果。如环境及其他因素有所变化。甲、乙双方应该协商调整表演时间,安装布置等,以保证合理的最佳表演效果。 表演费用: 激光部分:激光器台开机表演总时间不超100分钟一天场基本费用元。 烟火部分: 费用合计人民币:rmb元。 友情链接: 甲乙双方签订本《激光表演合同》后,甲方预先支付人民币:元给乙方。乙方收到预付金后准备激光表演设备、程序编排、技术人员、及运输运到现场,提前做彩排表演并与甲方调整协商,合格后乙方开始正式现场安装表演。 余款元甲方于表演结束后现金/支票付清。 时间安排。 2025年月号乙双方签定本合同,甲方付预付金。 2025年月号到2025年月号乙方做准备。 2025年月号到2025年月号。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补充条款: 账号: 发票抬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篇十一甲方: 乙方: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定时间: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详细旅游路线、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为准。 2、线路名称:。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