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签订(大全14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出口合同签订篇一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约200字)。 出口合同签订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多方利益的平衡和风险的控制。在我个人的经验中,签订出口合同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积累了一些有关出口合同签订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认为最重要的方面,以期对其他从事国际贸易的从业者有所帮助。 第二段:了解合作伙伴(约300字)。 在签订出口合同之前,深入了解合作伙伴是至关重要的。这包括对合作伙伴的背景、信誉度和实力的评估。可以通过查阅相关的公司资料、市场调研以及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对话来获取这些信息。另外还要了解合作伙伴的需求和期望,确保双方在合同中能够达成共识。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及时回应合作伙伴的需求,可以更好地满足双方的利益。 第三段:明确合同条款(约300字)。 合同条款是出口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我们在起草合同条款时要特别小心。这包括明确产品的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同时,还要合理分配合同风险,比如在不可抗力、违约和争端解决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完整性,有助于减少后期的纠纷和争议。 第四段:合同执行和风险管理(约300字)。 签订合同只是合作关系的开始,如何有效地执行合同也是很重要的。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保持与合作伙伴的密切沟通。同时,要跟踪订单进展,确保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的实现。此外,风险管理也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和合作伙伴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来降低风险,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续。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未来(约200字)。 通过签订出口合同,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对于国际贸易的重要性。了解合作伙伴、明确合同条款、合同执行和风险管理都是确保合作关系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完善自己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技巧,并更加注重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合作伙伴关系的持久稳定。 出口合同签订篇二填写出口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个需要细致和耐心的过程。通过多次填写出口合同,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总结出几点填写出口合同的心得体会。 首先,填写出口合同要注意明确合同内容。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必须要清晰明了。在填写合同的过程中,要将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包装方式等各项内容一一列出,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填写合同时还要注意使用简练、准确的语言,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达,以免给后续的工作带来麻烦。 其次,填写出口合同要关注外贸法律法规。外贸交易涉及到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的适用,填写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特别留意国际贸易的规则和要求,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执行规则以及非货币支付的国际贸易规则等。只有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填写出口合同还应考虑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涉及到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仲裁、诉讼、友好解决等方式。在填写合同时,需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将其明确写入合同中,以避免发生争议时的纠纷。 另外,填写出口合同还应关注付款及交货方式。付款及交货方式是合同生效后双方使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环节。在填写合同时,要准确明确付款的方式和时间、货物的最迟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付款及交货方式进行具体约定。只有合理安排付款及交货方式,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并顺利完成合同交易。 最后,填写出口合同要注重细节,避免掉以轻心。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细节决定成败。在填写合同时,要认真核对合同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特别是在填写数量、价格等关键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检查,避免因此出现差错。同时,填写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完整、合理,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避免合同中出现漏洞。 综上所述,填写出口合同需要注意明确合同内容、关注外贸法律法规、考虑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关注付款及交货方式以及注重细节等方面。通过多次填写出口合同的实践,我对填写合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相信只要我们在填写合同时做到这些,就能够更好地为出口交易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出口合同签订篇三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商品业务事宜,签定本合同,委托出口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价格条款: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出口合同条款(编号_________)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及时组织货物。 2、承担出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并按乙方指令时间、数量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集装箱场地。 3、凡属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交货期原因产生的客户索赔,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商标、品牌、所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符合有关知识产权之规定。 5、如该商品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办理退税时,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定对外成交合同条款,并负责对外签约。 2、随时掌握备货情况,负责接受国外客户开出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以t/t方式汇来的货款。 3、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报检及制单结汇手续。 4、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5、如退税由甲方办理时,乙方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合同范本《委托出口合同》。 6、乙方根据税务局认定的退税证明,可为甲方办理出口退税贷款。委托出口退税贷款协议另行签订。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业发票的_________%收取委托手续费。 2、出口收汇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续费、报关、报检费和其它应收费用后与甲方结算。 3、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对方所提供的书面汇款指示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及时办理结算。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编号_________的出口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后终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出口合同签订篇四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合同签订篇五近年来,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进出口合同的签订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个贸易从业者,我深刻体会到进出口合同的制作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经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总结,我深感制作合同的流程和技巧对于保护自身权益和避免风险至关重要。以下是我总结的几点制作进出口合同的心得体会。 首先,明确合同目的和主体。制作进出口合同时,要清楚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买卖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细节,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明确合同的签订主体,即买方和卖方的具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合同目的和主体可以避免合同含糊不清或签订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其次,准确表达合同条款。合同是贸易交易的权威文件,其条款必须准确无误地表达协议双方的意图和要求。在制作进出口合同时,我通常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和术语,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一致性。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特殊的条款,如标的物的规格、验收标准等,避免造成歧义或引发纠纷。 第三,合理分配风险责任。在贸易交易中,进出口合同不能仅仅关注商品的买卖,更要考虑到风险责任的合理分配。制作合同时,我通常将风险事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货物损坏、交付延迟、付款违约等情况,明确责任方和违约责任,以降低双方的风险和损失。同时,我还会注重保险事宜,并在合同中明确购买保险的类型和比例,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第四,注意法律法规的适用。国际贸易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制作进出口合同时,我会仔细研究并遵循相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于与贸易相关的纳税、关税和出口管制等问题,我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定,以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最后,及时修订合同。贸易风险和市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制作的进出口合同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再适用或存在争议时,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并修订合同,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我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及时修订合同可以避免因合同过时而导致的纠纷和争议,并使双方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总之,进出口合同的制作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通过合理分配风险责任、明确合同目的和主体、准确表达合同条款、遵循法律法规以及及时修订合同等措施,可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减少贸易风险和纠纷的发生。作为一名贸易从业者,我深知合同的重要性,并将不断总结和提高自己在合同制作中的经验和技巧,以推动贸易的顺利进行。 出口合同签订篇六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 (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 ,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 进口( )一批。数量( )吨,价值 ( )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签订篇七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2、3、4条合计)。 5.交货条件。 fob/cfr/cif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6.货物生产标准。 7.包装。 8.唛头。 9.装运期限。 10.装运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险;附加险:________。 13.支付条款。 13.1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在________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____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d/a)支付。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________后________,按即期承兑交单(d/a________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3.3汇付(t/t或m/t)。 买方在受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的海运单据后七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14.单证。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 (a)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b)商业发票________份; (c)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____份; (d)装箱单一式________份; (e)品质证明书; (f)原产地证明书。 15.装运条件。 15.1在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15.2在fob,cfr和ci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规号。 15.3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15.4卖方有权在________%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质量/数量不符和索赔条款。 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一旦发现货物之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可以凭借双方同意的检验组织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但是,应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负责的损失除外。有关质量不符的索赔应由买方在货物到港后30天内提出;有关数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赔应在货物到港后15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30天回复买方。 17.不可抗力。 卖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卖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 19.特殊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出口合同签订篇八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 对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外销合同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 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 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口合同签订篇九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出口合同样本。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合同范本《出口合同样本》。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合同签订篇十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 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 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 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 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 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 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 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 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 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 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 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 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订舱专用章式样; 附乙方领单印签章或是指定人员: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外贸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_________ 出口合同签订篇十一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卖方有权在______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______值计算。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____%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___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出口合同签订篇十二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借款人: 贷款人: 签订时间: 出口合同签订篇十三卖方:____合同号码:____买方: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出口合同签订篇十四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境外料件供应商全称)(以下称“料件商”)购进本协议项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装配成本协议项下的整机,并代乙方出口销售给乙方指定的(境外整机收购商全称)(以下称“整机商”)。对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进口料件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 数量: 规格: 单价: 总价: 二、出口整机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 数量: 规格: 单价: 总价: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分担:出口整机包装由乙方根据其指定的整机商的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货及运输: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费用承担:________至_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机: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费用承担:由_______至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单证: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机后,应于相应整机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交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来整机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即开出相应的进料抵扣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机并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整机货款中的退税部分。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付款条件: 1、进料款:甲方代乙方购进料件并对外付汇,相应进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付款金额按照实际收货数量及在海关备案的进料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计算。 2、整机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机并对外收汇,对应的人民币按照美元对人民币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机商开来的金额为出口发货总价的正本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的,信用证已经开证行承兑)、货物出口报关、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后3天内,在扣除进料款及甲方手续费后付给乙方。 3、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进口料件总价的_______%,以人民币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币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上述进口料件由甲方进口并交给乙方后,若出现质量,规格,数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五天内(逾期视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关清单,证据与说明,由甲方负责对外交涉,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单位专门负责上述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及合同核销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上述货物帐册的登记,进口货物的统计,有关单证的追还和保管,随时准备接受海关的检查,并随时协助甲方报关人员办理有关海关报关手续。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单证以供甲方办理报关手续或由于甲方不及时办理报关手续而被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3、上述货物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海关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转让,虚报.如有逃税和违章行为,责任由违者承担。 4、按照海关规定,协议期满必须及时向海关核销.因此,本协议期满前15天内,乙方应当持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本协议的延期、终止或核销手续,且该手续只能办理一次,逾期不办而受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5、因整机产品质量不符、数量短缺及不能及时交货等问题而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复出口的,由乙方根据中国法律及海关的有关规定承担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处罚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从境外购进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协议加工装配后所形成的整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专利及/或专有技术及/或其它知识产权;同时,乙方保证整机的产品质量符合整机商的要求;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处理: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凡协议的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须在两天以内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取得有关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协议修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协议文本:本协议正。 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海关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特别条款:(与本条款不符的协议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