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
课外读物阅读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的读书氛围,促进学校“书香校园”的文化建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精选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2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班任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师生共读”“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3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2.开展校园悦读节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3.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工作措施 (一)审核到位,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1.成立“审读专家库”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教学管理处、党员教师、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一是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二是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二)定时清查,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学管理处牵头,期初、期中、期末对读物(学校图书馆、学术厅、班级图书角)进行全面摸底清查。 2.设立“图书观察员”1-2年级采用学科老师做“图书观察员”,3-6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日日书香,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学校始终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悦读节每一学年的四月份是学校的悦读月,开展主题式悦读节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四叶草书单制作一学期一份的“四叶草书单”,发挥书单的作用,正确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的良好悦读氛围。 3.一周约书日建立“一周约书日”,由图书馆统一策划,全校联动,全体参与,进馆阅读、整本书阅读、班级图书漂流等方式,基本确保学生的每学期阅读量不少于30本。 4.项目式阅读活动结合红色阅读活动,学科联动,进行项目式阅读活动,体现阅读的多维效度,发挥阅读的育人功能。推荐起来,流通起来,阅读进来,吸收起来,积蓄起来,健康读物的功效就能显现出来。日积月累,师生生命的厚度、宽度和深度就自然拓展,受益终身。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严格管理。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4为切实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有效拓展学生阅读活动,规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治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书籍,丰富学生的阅读活动。构建书香校园、营造书香家庭,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及各班家委会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排查工作,保证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及时清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按照要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宜读物,要教育学生不得带入学校,不得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对读物进行处理。学校及各班级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中书籍进行排查,及时清理,禁止学生阅读。 2、健全管理机制,严把购书质量关。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课外读物。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读物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为主的读书目录审核推荐小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购买工作。学校每学年购买图书一次,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下发的《20xx年天津市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为主,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规定进行选书,再由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目录通过家长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公示期为3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现象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对于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也要严格履行以上程序,严把进校关,保证课外读物的质量。 3、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读书习惯。 学校做好读书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将通过校课实施读书工程,认真制定读书计划,精选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并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有效结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营造“读书校园”。各班主任要把读书活动纳入班级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构建“书香家庭”。语文学科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加强宣传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课外读物工作出现问题者,严肃问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髙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2、科学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 3、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五项管理”制度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5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2、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分享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建设书香校园。 二、工作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读物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工作措施 (一)审核到位,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1、成立“审读专家库”。 学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建立由教务处、政教处、学科组、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 一是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二是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二)定时清查,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务处牵头,学期初、期中、期末对读物进行全面模底清查。 2、设立“图书观察员”。由各班班主任及学习委员担任“图书观察员”,负责班级图书刊物的管理,定期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倡导阅读,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学校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通过主题班会,开展主题读书分享交流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每学期制作一份“推荐书单”,发挥书单的作用,正确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的良好阅读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审读专家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严格管理。各年级各班级要结合学校对学生使用手机的要求,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小学课外读物实施方案6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