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信用借款合同填(大全11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一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二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贷款方: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三借款人。 经借贷双方充分协商,愿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贷款利率按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如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证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转移用途,贷款方有权进行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证按期归还。未经批准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4.上列借款,借款方如无力偿还时,贷款方依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贷款办法,有权处理借款方的资产,以此收回贷款本息。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6.本合同经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联,借款、保证人各持一联,贷款方持联。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四合同号:____最个借字第_____号。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月、季末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借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且本合同自担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3、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有关信息。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第一条中的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 2,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特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五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担保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六经债权人(抵押权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债权人向债务人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和保函等。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如债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债权人保存。抵押人授权债权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债权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债权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债权或支付费用,或交由债权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债务人应在三十日内向债权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第五条债务人违约或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2、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3、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4、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5、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6、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7、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10、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1、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条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本合同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债权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债权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责任的担保。 第九条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抵押人同意债权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融资限额指最高融资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融资限额的部分仍在抵押担保的范围。 2、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债务人或抵押人承担。 3、债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债务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份,债权人持二份,抵押人和债务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债权人(抵押权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人(抵押权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七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各保证人间无论是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第六条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别确定,各笔借款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贷款,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则保证人仍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保证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合同第三条有关利率调整若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若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另设有物的担保,则保证人仍同意对贷款人的全部债权按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承担担保责任不分先后顺序。 5、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清算,则应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6、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九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利率加收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则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保证人如发生上述5(4)至(14)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二条借款人、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4、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特别是对本合中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保证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贷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保证人。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八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月、季末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借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且本合同自担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3、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有关信息。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第一条中的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 2,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特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九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自20__年04月01日起至20__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间内,贷款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款人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的天数付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逾期贷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以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在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合同载明利率基础上加收70%计收罚息。 5、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懂得任一担保违反担保合用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成当承担贷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台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解释,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联社放贷大厅。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十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填篇十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 5.1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5.4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6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11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4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还款。 8.1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合同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合同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提前还款。 9.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担保。 10.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保证人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帐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3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8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二条费用。 12.1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3.1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5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7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4.1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第十五条社团会议。 15.1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转让。 16.1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 18.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