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内买卖合同 中外买卖合同份合同(汇总14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内买卖合同篇一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_____%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_____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_____在装运期前_____天,通过_____银行开立由_____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_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_____提单,外加_____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_____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_____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_____份。 _____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_____.装运后即刻发给_____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_____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_____%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_____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_____除外)一份寄给_____,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_____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_____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_____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_____天向_____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_____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_____天通知_____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_____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_____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__吨,长_____米,宽_____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_____天向_____提供_____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_____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_____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_____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_____天内,卖方必须向_____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_____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_____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_____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_____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_____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_____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_____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_____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_____,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_____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_____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_____上述索赔书后_____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_____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_____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_____%。罚金率按每星期_____%计算。不足_____星期者按_____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_____星期,_____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_____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二(cfr或cif条款)。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年月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三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四转运:__________。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在cif条款下:__________。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__________装运后由xx投保。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xx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xx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买方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xx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__________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__________。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xx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__________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_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五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一、合同概述。 1、买卖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经友好协商,就买方购买卖方___________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销售的本合同中详述的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 3、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买卖双方不得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 6、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7、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商为___________。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所有信函应通过传真或ems发送。当一方要求书面正式函件时,确认文件应通过ems快递。 二、货物名称、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 货款的支付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双方的结算方式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当卖方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发货给买方。 四、包装、运输、验货标准。 1、卖方发运的___________应牢固包装,使其适宜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应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设备名。 3、根据___________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 4、收货标准如下: (1)外包装盒完好无损,无挤压、无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关配件外观完好、无损坏、无短缺。 五、交货时间、地点、风险转移。 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在______日内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货到7天内买方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交货完毕:数量属实、质量合格。 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且属卖方责任,则由卖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为分界点。即验收前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验收后归买方。 买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卖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六、质量标准、保修条款。 1、卖方提供的`______,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在三个月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卖方负责包换(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 收货人:______。 电话:______。 邮政邮码:______。 七、不可抗力。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情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邮寄由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另一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地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翻船、空难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八、违约责任。 1、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货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卖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2、卖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买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3、由于卖方自身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卖方应承担错发期间货物毁损和遗失的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4、若因买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买方应承担错发期间的货物毁损和遗失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九、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1、卖方保证:向买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正确的,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买方对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技术资料只享有非独占使用权。非卖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修改。 3、买方不得将卖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其它约定事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章争议解决。 若对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后争议仍未解决,双方同意诉于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国内买卖合同篇六(cfr或cif条款)。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七卖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签名:________。 买方:____地址: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地址: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地点:_______ 国内买卖合同篇八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九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首次订单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结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帐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国内买卖合同篇十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 第二条产地: 第三条数量: 第四条商标: 第五条价格: 第六条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卖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签约日期: 国内买卖合同篇十一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买受人(简称:甲方):出卖人(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二、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务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六、伴随服务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验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____日内结清货款。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国内买卖合同篇十二19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 2.产地:____。 3.数量:____。 5.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装: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卖方:____。 证人:____证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国内买卖合同篇十三中外货物贸易买卖要怎样这写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推荐这编中外货物贸易买卖合同阅读参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 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内买卖合同篇十四甲方:_________公司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甲乙双方代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凭规格买卖”(详见附件),提供_________型气垫船_________艘,每艘_________万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后_________个月内交船。交船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关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签订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议定的总金额为_________..d.(大写:_________美元)该金额为_________艘_________型气垫船的fb价格。即在_________港口的交货价。总金额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训等费用,但总金额包括下列费用: 1._________型气垫船的价格; 2._________型气垫船的系泊试验费,航行试验费及建造期间至签署交船证书之前的停泊码头费、船坞费和保险费等。 第三条。 1.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生在甲方境内的税收、关税手续费等由甲方负担。 2.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及在甲方国境以外的税收、关税、运输、保险、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保证甲方能够连续进行生产,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条款中规定的义务。 3. 4. 5. 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2)周前委托乙方银行开立经甲方银行通知的以_________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乙方根据甲方即期汇票支付每期货款。 第五条。 1.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气垫船在建造过程中的检验,由甲方检验部门负责。甲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试航验收。如乙方届时不能派出代表参加试航,甲方将验收证件交予乙方,验收证件对双方均有效。 2.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气垫船在完成试航和验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双方代表即签署交船证书。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由甲方申请办理海关放行手续。此时,abc型气垫船转移至乙方,此后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1.本合同_________型气垫船的船体,机电设备在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条件下,保证期为十二(12)个月,自_________型气垫船交船证书签字之日算起。 2.在保证期内,凡属制造质量和所用材料而产生的缺陷,甲方负责进行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部分。 3.甲方对于正常合理磨损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均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1.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 第三国。乙方保证不向别国转让合同规定的产品和资料。 2.凡属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函电,应采用秘密方式,通过住在本国的39;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关方面之机构。 第八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发生的任何意见分歧均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正本两份,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交船技术条件。 1._________型气垫船完工文件目录; 2.舱室名称对照表; 3.机械部分备件和专用工具供应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