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反恐恐怖心得体会(优质9篇)
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一教学准备:云南昆明火车站的暴力恐怖案件图片等音像资料。教学过程: 一、播放3月1日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视频,向在此次事件中罹难的群众致哀。 二、着重针对“3.01事件”进行分析。常见恐怖袭击手段有哪些?常规手段: (一)爆炸。炸弹爆炸、汽车炸弹爆炸、自杀性人体炸弹爆炸等; (二)枪击。手枪射击、制式步枪或冲锋枪射击等; (三)劫持。劫持人、劫持车、船、飞机等; (四)纵火。非常规手段:。 (四)网络恐怖袭击活动。利用网络散布恐怖袭击、组织恐怖活动、攻击电脑程序和信息系统等。 三、组织学生学习应对措施以及受伤后的自救方法。 四、警察叔叔寄语: (一)国人最不好的习惯就是看热闹和围观。 (二)自我保护永远第一位! (三)无需见义勇为,无需挺身而出,保护好自己,提供线索和信息即可。美国民众遭遇恐怖袭击三条准则:逃、躲、战。能跑马上跑,或者藏起来,藏不住就和他们拼了。 五、面对发生的恐怖事件我们如何反应?在表达悲伤与愤怒的同时, (一)不传播血腥画面。 (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二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25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2025年喀什的7.30、7.31事件、2025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25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6.26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三云南省反恐怖条例是为了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而制定的具体规定。该条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恐怖主义的防范和应对能力,使人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社会环境中。通过对云南省反恐怖条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云南省反恐怖条例加强了对恐怖主义活动的预警机制。该条例明确规定,在云南省范围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恐怖主义活动的线索,都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这项规定的实施,加大了对潜在恐怖组织和个人的监控力度,有效地防范了恐怖活动的发生。对于广大百姓而言,这一规定提醒了我们要保持警觉,关注周围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可疑线索。只有通过声音的集体发出,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活动对社会的威胁。 其次,云南省反恐怖条例对恐怖主义的罪行和惩罚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明确规定,故意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甚至死刑。这一规定的出台,让恐怖分子和潜在的恐怖分子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法律的严厉惩罚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使潜在恐怖分子产生了畏惧之心。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当明白这一规定的重要性,并通过合法途径呼吁尽快将其落实到其他地区,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云南省反恐怖条例加大了对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资金来源的打击力度。条例对恐怖主义资产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表示资产来源不明的恐怖主义资产将被依法没收。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恐怖分子的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压制作用。因为恐怖分子如果没有资金支持,就很难进行大规模的恐怖活动。这对于人们的生活,对于社会的安全,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保障。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让自己成为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 最后,云南省反恐怖条例加强了对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教育意识。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教育宣传,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这一规定的出台,使人们更加意识到保护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人们了解到恐怖主义的危害,知道如何应对恐怖袭击,增强了人们的自救互救能力。这些都为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云南省反恐怖条例的实施对于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强了恐怖主义活动的预警机制,明确了对恐怖主义罪行和资产来源的打击,加大了对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教育意识,为社会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然而,反恐怖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仍需密切关注恐怖主义的动向和变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的反恐怖意识,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四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制定和实施彰显打击间谍犯罪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威慑间谍行为,将间谍行为的惩治纳入依法治国的框架,为打击间谍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都是以国家安全得到保障为前提的,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一切。建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隐蔽战线的斗争一直尖锐,复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境外间谍机关利用我国扩大对外交往的便利条件,派遣间谍入境,发展组织,建立据点、进行策反、渗透、窃密,甚至进行行动破坏,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他们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活动方式,以外交官、记者、商人、访问学者、留学生或者旅游者等各种身份为掩护入境,打着新闻采访、经贸合作、投资办企业、友好往来、学术交流、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旗号,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颠覆政权、窃取国家秘密和情报,策反公职人员,进行暗杀、放火、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谎言等行为,正是这些行为使国家机关、国家秘密、各类情报、国家工作人员等具体对象受到侵犯,从而使国家安全受到了侵害。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 反间谍法是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及时发现、惩治间谍和各种危害国家安全非法犯罪活动的锐利武器;是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建立人民防线,自觉抵御防范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的有力措施;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既有重要现实意义,又具深远历史意义。 做为一名长期奋斗在教育一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为保护国家秘密做努力,应该认真学习《反间谍法》;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定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学好、用好反间谍法,以法律为武器,推动反间谍和反有组织犯罪等各项工作更好开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五最近,本市在一家知名博物馆举办了一场反恐怖主题的展览,展览涉及到了国内外反恐的重要事件及相关历史文物。展览分为七大部分,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恐怖主义的定义、起源、历史和对世界和个人的影响,以及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在反恐方面的合作和努力。由于个人对于反恐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决定去观看并写下自己的感悟。 第二段:对于展览引起的思考和震撼感。 在观看展览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到了恐怖主义带来的不公和破坏力量。炸弹爆炸后的现场照片、袭击事件的影音资料、被恐怖主义囚禁的人群和武器装备外,还展示了各国政府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反恐方面的法律规范及合作行动。展览涉及的内容让人深深反思了恐怖主义时代带来的影响和挑战,这些挑战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障碍。 第三段:展览对于国际合作及国家治理的启示。 通过展览,个人学习到各国政府在反恐方面的合作、法律规范及措施。再次证实合作是高效反恐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从中看到了各国的国家治理水平的差异。一些缺少有效政策及治理手段的国家往往会导致恐怖主义问题的加剧和扩散,因此各国政府需要从历史教训中总结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面对复杂动荡的国际形势。 第四段:个人对于个体防范的思考与策略。 在观看展览之后,有感于各种恐怖主义手段的隐秘性及狡猾性,个人意识到了个人防范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恐怖袭击随处可见,大到政府和国家,小到普通百姓,都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在展览内容中,也介绍了各种应对措施,如关注可疑人员和举报可疑情况等。此外,个人也认为平常心态及基本安全意识的提高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个人对展览的总结,及后续的反思与行动计划。 作为一次非常让人震撼的展览,它让个人深深感悟到了恐怖主义的残忍和浴血历史。展览凸显了国际社会面对恐怖主义的合作紧迫性及科技和智慧应对的创新性。同时也让个人思考到了自身安全防范的策略和方法。个人觉得保持冷静和集中精力,关注可疑人物和举报可疑情况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主动了解相关措施和意识提升,个人将更好地面对不确定的现实生活。 总之,这次参观反恐怖主题展览,让个人非常受益,深深体悟到了恐怖事件的残忍性和对全球安全的破坏性。同时个人也认识到,对于个体而言,防止恐怖袭击是一项终生的任务,需要借鉴历史和国际经验,以提高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从而更好地应对不可预知的恐怖主义威胁。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2025年12月27日发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第二十一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三条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十五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六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二条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七狂飙的挪威枪击案、莫斯科地铁自杀炸弹袭击、区别对待人质的巴黎恐袭事件,这些惨剧告诫我们:恐怖主义威胁是全球性的,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消费这个问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反恐怖主义展览的推出,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意识,更好地推进反恐怖主义事业的发展。 反恐怖主义展览,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和引导作用的展览,旨在提高人们对国家安全和反恐怖主义的认识和支持。通过展示各种反恐怖主义手段和历史事例,让人们了解更多反恐怖主义的知识,响应国家反恐怖主义的号召,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 在参观反恐怖主义展览的过程中,感到了最深刻的是政府和社会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上的巨大发展。展览共由5个主题展示区组成,放映着各种反恐怖主义电影、图片和文字,这些内容都极具震撼力和教育意义。可以感受到政府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上的认真态度和努力,也让自己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为什么需要参与反恐怖主义事业。 第四段:反恐怖主义事业的难处。 随着科技的进步,恐怖主义分子采取了更加隐蔽和复杂的手段进行暴力行动,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给反恐怖主义事业带来了难处,传统手段已经被打败了,面对恐怖分子势力时,只有采用更加高效洗练的手段,穷追不舍地打掉他们的后盾,才能够挫败他们的阴谋,保护我们的人民安全。 第五段:结尾。 反恐怖主义展览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单位参与反恐怖主义事业的机会,我们需要对恐怖主义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把反恐怖主义宣传的工作传递到周边的亲朋好友中。遵守法规,正视安全形势,积极做好自我防范,才是最好的抵御恐怖主义的手段。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八近年来,恐怖主义在全球蔓延,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了提升加油站员工应对突发恐怖袭击的能力,我最近参加了一场加油站反恐怖培训。这次培训不仅展示了恐怖主义的威胁,也提供了一系列实用的防范措施。在此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反恐怖的知识和技能,并且从中获得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培训首先向我们展示了恐怖主义的真实威胁和后果。通过播放一些恐怖袭击的视频,我们看到了爆炸和枪击事件带来的恐惧和破坏。这些恐怖分子以无辜人民的生命为代价追求他们的极端目标,给世界带来了深重的伤痛。面对这些残酷的现实,我们深感反恐怖是每个人的责任,并决心在自己的工作中付出更多努力。 接下来,培训教授了我们一些实用的反恐怖防范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的辨别和报警。我们学习如何通过行为举止、穿着和言语等细节来了解一个人的意图。了解这些可以帮助我们在加油站做到及时发现威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此外,课程还教会了我们如何判断可疑物品,并及时上报,以防范潜在的恐怖袭击。 在实践环节中,我们进行了模拟演练,以检验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我扮演了一名加油站员工,面对来自持枪歹徒的袭击。通过这场模拟演练,我亲身体验了极度紧张和压力下的反恐怖情景,并学会了如何应对。借助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我能够冷静地向同事发出紧急警报,有效的保护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这次模拟演练不仅增强了我的自信心,也让我了解到反恐怖培训的重要性。 在培训的最后一部分,我们学习了一些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教官强调了紧急行动计划和逃生路线的建立,同时教授了如何使用灭火器和紧急药品等设备。他还强调了重要的沟通技巧,在紧急情况下应当善于与他人合作和协调。我深感这些知识和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巨大,能让我们更好地应对恐怖袭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通过这次反恐怖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恐怖主义的知识,还掌握了一些实用的技能。更重要的是,我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反恐怖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加油站员工,我们承担着保护社会安全的重要任务,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并为社会和人民的安全作出贡献。 总之,这次加油站反恐怖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恐怖主义的威胁和破坏。通过学习反恐怖知识和培训实践,我掌握了一系列实用的技能,并认识到个人在反恐怖工作中的重要性。尽管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恐怖主义的威胁,但我相信通过广大员工的努力和加强培训,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应对恐怖主义的挑战,守护社会和人民的安全。 反恐恐怖心得体会篇九在不到两年时间里,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恐怖威胁,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中东地区的局势动荡。该地区宗教、民族冲突激烈;历史、现实矛盾突出;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成为动荡导火索。事实表明,这些因素都已为恐怖分子所利用。二是西方国家的插手干预。2025年伊拉克战争、2025年以来西方对利比亚和叙利亚的军事干预等,加剧了中东地区的混乱局面,为恐怖主义发展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广阔的空间。 当前中东地区域内和域外国家组成不同的打击“伊斯兰国”阵营,但并未结成统一战线。各个阵营都声称要不断加大打击“伊斯兰国”的力度,可效果并不十分显著。究其深层原因,虽然各阵营打击的“共同目标”都是“伊斯兰国”,但背后的政治动机却各不相同。一些国家把“反恐”当作工具而不是目的,仅是为实现本国的其他国家利益服务。 与此同时,反恐单纯依靠军事手段的固定思维仍旧主导着很多人的思考,伊拉克和叙利亚几乎成为新式武器的试验场。然而,局势的演进已经表明,军事打击只是反恐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寻求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从现实来看,如果不能恢复地区与相关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反恐就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 长期以来,为维护霸权和私利,美国等西方国家强推“颜色革命”“和平演变”“民主改造”,最终结果却是四处制造麻烦,引发动荡,使恐怖主义有了可乘之机。当危机出现之后,西方国家对自身面临的恐怖威胁选择严打之,而对于其他国家面临的恐怖威胁则在很多时候选择利用之。美国在反恐问题上,如何打、打不打、打多狠,都是从本国利益来考量。 中国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在国际上中国遭受恐怖袭击殃及和侵害的事件也有所增多。中国采取各种措施阻止中国籍人员出境参加国际恐怖活动,是国际反恐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防范、打击境内恐怖活动是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根本利益出发,既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大局,也是为国际反恐发挥自己的作用。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免遭恐怖袭击的危害,中国重视与所在国的安全合作,而不是“单边反恐”。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这与一些西方国家所奉行的阻碍国际反恐合作的“双重标准”有着本质不同。中国坚持以联合国安理会为主导,协调国际反恐合作,这与西方国家仅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功利型”反恐有着显著区别。中国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的反恐战略,这与一些国家仅重视“以暴制暴”的治标式反恐有着很大差异。 当世界从2025年走进20xx年时,与往年有所不同,很多国家,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取消了大型场所的跨年欢庆活动,有的国家甚至是在恐怖威胁警报声中迎来新的一年。中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表明,中国依法反恐的决心丝毫不会动摇。中国既要坚持打击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同时也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国际反恐斗争。中国将继续坚持正确的反恐理念,积极同众多国家加强合作,不断促进国际反恐斗争走上正确道路,为早日铲除恐怖主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