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 出口贸易合同(优质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一卖方:___买方:___ 地址:___地址:___ 电话:___电话:___ 传真:___传真:___ 电传:___电传: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___ 1.货物名称、规格:___ 2.数量:___ 3.单价:___ 4.总值:___ (上述2、3、4条合计) 5.交货条件:___ fob/cfr/cif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6.货物生产标准:___ 7.包装:___ @@8.唛头:___ 9.装运期限:___ 10.装运港口:___ 11.目的港口:___ 12.保险:___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险;附加险:_______。 13.支付条款:___ 13.1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日,在____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d/a)支付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____后____,按即期承兑交单(d/a____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3.3汇付(t/t或m/t) 买方在受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的海运单据后七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14.单证:___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___ (a)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b)商业发票____份; (c)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份; (d)装箱单一式____份; (e)品质证明书; (f)原产地证明书。 15.装运条件:___ 15.1在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____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15.2在fob,cfr和ci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规号。 15.3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15.4卖方有权在____%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质量/数量不符和索赔条款:___ 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一旦发现货物之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可以凭借双方同意的检验组织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但是,应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负责的损失除外。有关质量不符的索赔应由买方在货物到港后30天内提出;有关数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赔应在货物到港后15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30天回复买方。 17.不可抗力:___ 卖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___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卖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8.仲裁:___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 19.特殊条款:___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买方:___ 授权代表:___(签字)授权代表:___(签字)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计人民币(大写)。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三摘要:入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外贸出口秩序出现乱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严峻的外贸形势下,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治理机制,行业协会应运而生,在出口治理中能够发挥政府和企业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出口贸易发展等工作中,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针对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发挥的作用以及面对的理由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策略,促使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其在出口治理中的作用,从而推动我国出口贸易健康有序地发展。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四电报: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na。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五买方: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 (2)数量:(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3)单价:________。 (4)总值:________。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一)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二)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六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进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1、名称: 2、数量: 3、单价: 4、生产场地: 5、规格: 6、型号: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颜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权利义务。 1、以代理方的名义对外签约,并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委托方。进口合同已经由委托方确认。因进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2、代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到港后的报关、报检等进口手续。并及时通知委托方货物到港时间,配合委托方做好进口商品的商检、提货工作。 3、在执行合同中,随时向委托方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因委托方原因致使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进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三、委托方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负责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委托进口的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委托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有关义务。 3、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等具体业务。 4、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5、委托方应在代理方通知后_____日内提货。委托方需分批提货的,应在____________前提货完毕。 6、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7、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8、承担因政策和汇率风险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 9、负责所有的码头、运输及仓储费用。 四、财务结算。 1、委托方应在对外合同签订前将_____%的预付款划至代理方帐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预付款前,不对外签订合同。预付款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若市场价格跌幅过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在提货前追加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本协议所涉汇率暂按_______计,如实际对外付款当日银行汇率发生变化,以实际汇率为准,多退少补。 3、代理进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须按代理方要求将各类进口税费在发生前汇入代理方指定帐户。若因海关审价需补交有关税费,则无论报关前后,委托方应在海关发出通知后三日内将补交税费付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迟延支付,则代理方有权在代缴后向其追索有关税费及违约金。 4、委托方应于提货前结清所有货款,并且不迟于代理人对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进口合同总金额的______%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委托方应于___________前将代理手续费一次性付给代理方。 6、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且委托方在未履行完付款义务前,不得提货。委托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及时结清货款或不提货,代理方无需通知委托方而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委托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代理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 九、其它条款。 委托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代理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七摘要:乳制品产业被国际公认为是高效性、健康型的产业,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而内蒙古作为我国乳制品生产的大省,我们有必要对其出口的现状进行研究,以促进内蒙古以及我国乳制品出口的更好更快发展。 本文首先对乳制品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接着介绍内蒙古乳制品发展的现状,从而分析出内蒙古乳制品出口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希望促进内蒙古乳制品出口的更好发展。 出口贸易合同审查跟单环节与内容篇八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xxx%收取,若不足人民币xxx元,则按人民币xxx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代表人:代表人: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电报: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分运: 转运: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