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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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二鉴于: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席位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东)。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东)。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东)。 “____________咖啡馆”旨在通过平民互助、小规模投资的方式实现很多人开办咖啡馆的梦想,依据股份认缴方案,公司共设50个股东席位,每个股东席位出资应达到18000元但不得超过50000元,每个股东席位由数名自然人股东组合形成。 就如何规范股东席位代表与普通股东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所有出资人的利益,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共同组成一个股东席位,本股东席位总出资为________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元,占______%。 第二条 因公司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本股东席位只能登记在一名自然人股东的名义之下,甲、乙、丙、丁四方经相互推选、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将本股东席位的全部出资登记在甲方(股东席位代表)名下,乙、丙、丁的姓名不出现在备案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章程中。 第三条 甲、乙、丙、丁四方均知悉:甲方仅在工商登记时名义上代表其他三方持有本股东席位下的出资,但在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中,甲、乙、丙、丁四方均为本公司之股东,均为公司实际执行的公司章程的签署人,姓名均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彼此间的股东身份无任何差异。 第四条 咖啡馆的实际运营与管理中,甲、乙、丙、丁各自按照己方出资额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彼此间不存在任何代理关系,但乙、丙、丁三方或其中一方自愿委托甲方参加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等事项的除外(此种情况下,需要委托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甲、乙、丙、丁参加股东会会议时,按照各自出资额,独立行使表决权,对会议讨论事项进行投票(支持、反对、弃权,三选一)。甲方作为股东席位代表,不能干涉其他各方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甲、乙、丙、丁均有资格当选为董事、监事,而不论其是股东席位代表还是普通股东。 第七条 如咖啡馆经营实现盈利、股东会决议进行分红,则分红时按照各自实际出资额进行,派发红利时不通过股东席位代表(甲方),而是直接派发给普通股东。 第八条 如咖啡馆因经营困难,出现债务时,甲、乙、丙、丁各方按照各自实际出资额,在此限度内承担债务;如咖啡馆被宣告破产,甲、乙、丙、丁均有权取回破产分配后的剩余财产;对因承担债务及公司破产所遭受的损失,乙、丙、丁不得要求股东席位代表(甲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甲、乙、丙、丁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但是任何一方购买其他方股权后所持出资额不得超过每股东席位出资额的至高限度,即50000元。甲、乙、丙、丁也可以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本席位之外的股东。 第十条 甲、乙、丙、丁四方基于信任而组合在一个股东席位之下,如甲、乙、丙、丁四方在实际过程中无法相互信任的,任何一方可要求变更到另一股东席位之下。此种股权变动,取得另一股东席位全体股东的同意即可。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丁x通力合作,任何一方不得侵害其他方的权利。如出现争端时,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受害一方可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申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及时予以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无法处理的,受害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武汉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四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为预防代持股权被转让,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纠纷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6、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明确独立的权利。 1、协议,还是协议以上纠纷都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来避免,因而,一个好的股份代持协议一定是具体的、全面的.;双方在代持开始,就要理性的、商业化的书写协议,不要过于估计所谓的面子或人情,否则,等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真正的面子或人情那! 2、约定高额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被代持股权及其孳息的归属、对名义股东的补偿、违约责任等。 3、公证尽管不用公证,合法的代持协议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公证之后的协议效力因公证而获得较高的证明力。不过,公证的边际证明力其实都是加强心理证明力而已! 4、签署被代持股权的等随时准备变身股东身份可以考虑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这样实际投资者可以随时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时,实际投资者也可要求名义股东出具一份,委托实际投资者处置与被代持股权有关的事项。类似的措施还有出资人和代持人签订股权期权购买协议或代持人将行使代持股份的权利独家授权给出资人。 5、代持人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出资人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6、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出资证明、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风险。 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正在读取...|作者:北京股权律师|来源:法邦网北京股权栏目关注:导读: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就会与他人签订。那么什么是?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下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认购身份的投资者就会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约定由受托人,即显名股东,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即实际股东,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即实际股东,是实际上向公司出资与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的人,他享有投资权益。《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若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认定该为有效合同。 签订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一般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得问题的回答。的拟定专业而且复杂,为最大化规避的风险,保障您的权益最大化,如果还有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和拟定书。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五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六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1、投资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显名投资人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为货币,该出资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在该公司的股权,即甲方实际持有该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显名持有,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该股权的权利义务实际主体为甲方。 4、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1、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第三条股权转让。 1、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对甲方转让的代持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转让甲方股权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权利限制。 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责任。 2、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所有当事人签字、捺印、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七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因(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若陈春福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八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九甲方:_____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 住址: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甲方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乙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乙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权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须将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公司代持股协议书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 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 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 1.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一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___________。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待甲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代持的股权。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待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否定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股东资格或要求确认自己股东资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二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地址: 鉴于: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2。 3.3。 3.4。 如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 4.3。 4.4。 4.5。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6.2。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三接受股份人员(甲方): 出让股份人员(乙方): 鉴于: 3、鉴于国家目前对欧士(北京)科贸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__有限公司代持出资万元,占____公司出资比例%。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如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个工作日内,采用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倍数的,以成交价的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标的股权的转让。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四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鉴于: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应xx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5、代持股的处分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6、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五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股港股股票(______控股,证券代号:______)的股权信托给乙方代持,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乙方自愿对由甲方持有的______股港股股票进行管理,作为名义持股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 2、本协议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 3、信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由乙方持有该股票卖出并取得全部股金(除去交易税费),将股金____日内转回甲方指定账户,并得到甲方确认。 二、委托权限。 应列x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进行股权管理、运用和交易。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甲方有权自本信托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按照协议向甲方支付信托收益。 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处分信托股权或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因协议终止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有权要求乙方在信托股票卖出并取得全部股金(除去交易税费)后____日内将信托股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有义务对于乙方信托管理中需要配合的事项给予帮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列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有效管理的原则。 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周将信托管理的记录和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对在处理信托事务中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处分信托股权或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协议结束后____日内予以恢复原状或赔偿。 在信托协议完成前,将本协议中信股权的证券账号密码及交易密码、xx银行账户及密码交于甲方保管。 五、双方利益分配乙方享有在本协议信托股权交易完成后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从每股盈余中分得_____%作为报酬。同时甲乙双方方应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税费。 六、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书面提前终止,本协议设定的信托股权即告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收益归还给甲方。 信托终止后,乙方应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七、违约责任。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全面、真实的履行。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事项。 本议一式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六鉴于: 3、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_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3.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_____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如东莞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篇十七本协议由以下转让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转让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一间在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数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载于其注册证书。 2.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受聘于公司担任职务,为经该公司管理层审核确认符合该公司认购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资格的高级职员。 3.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该公司________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 4.本次股份转让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规定进行的股份转让交易。 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股份转让。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甲方拟出售的股份连同其附有或应计之所有权利一同转让。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该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份未被任何有权机关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份。 2、该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认该公司章程、组织大纲以及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并且保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履行职务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 1、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后3日内通知该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2、该公司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记载于股份登记册时即为本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之完成。 3、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之职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享有该公司职务股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职务股股东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股份的强制回购。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担任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范围由该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则丧失职务股股东身份,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章规定购入并持有的职务股(即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应当由甲方强制回购。 第五条、回购价格按照乙方职务终止时公司上月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甲方应当于乙方职务终止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购价款。若乙方或其继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向甲方受领股份回购价款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可以将股份回购价款提存至该公司,提存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股份回购交易的完成。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乙方职务终止时,甲方有权通知该公司董事会,由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于30日内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即将甲方姓名作为所回购股份的持有人(股东)记载于股份登记册上。 上述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为本协议股权回购交易之完成。 (二)乙方及其继承人与甲方之间有关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争议不影响该公司及董事会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公司董事会仅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作为乙方职务终止事实的确认标准,排除其他一切争议。 第七条、乙方在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1、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任期届满未连任的;。 2、乙方辞去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3、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免去乙方所担任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4、乙方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 5、乙方退休的;。 6、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任期届满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2、3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终止;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则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有本条第一款第4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双方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5、6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法定手续办理之日终止。 第八条、乙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辞职通知、免职通知、职务终止协议、退休证明及死亡证明、法院判决及裁定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其它规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一方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日万分之四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对半分摊。 第十一条、修改与放弃。 1、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2、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时,此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之权利;如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确有被某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 3、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讼争应由地人民法院受理(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四条、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交该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缔约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